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服务业(电子商务进农村及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等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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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建指〔2015〕241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服务业(电子
商务进农村及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等
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服务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5〕360号)要求及省财政预算安排,决定将第一批服务业(电子商务进农村及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等试点工作)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用于支持中央有关试点工作。此款的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56号)及省财政有关要求,严格资金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注重绩效评估。
二、收到此文后,请会同同级商务部门及时向同级政府汇报,并按照省商务厅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有关节点工作任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财政部、商务部近期将出台有关试点工作要求,该预算指标暂时不能动用,待有关试点工作要求下发后,方可使用。
四、各地要按照中央及省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湖南省第一批服务业(电子商务进农村及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等试点工作)专项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8月10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商务厅。
湖南省第一批服务业(电子商务进农村及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等试点工作)专项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