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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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建指〔2015〕48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第二批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5〕897号)及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切块资金分配方案的建议》,现将2016年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下达你市(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安排对我省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重大作用的非生猪调出大县。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猪生产流通。
三、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衔接畜牧部门,要求畜牧部门对本地区生猪出栏、存栏和调出等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对故意虚报、瞒报数据的县市区,省财政将收回补贴资金,并视情况进行处理。
四、此款列2016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1001房屋建筑物购置”。
附件:湖南省2016年度第二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8日
湖南省2016年度第二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