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6-2017年 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利息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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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05月04日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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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建指〔2017〕10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6-2017年
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利息补贴资金的通知
长沙市、汉寿县财政局,省供销社:
根据《湖南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09〕73号)、《湖南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协议书》、《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议拨付2016-2017年度省级化肥淡储贴息补助资金及重新确定承储企业的函》(湘发改函〔2017〕 154号)及2016-2017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检查审核情况,现将2016-2017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利息补贴资金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此款列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20504化肥储备”,经济科目“30403财政贴息”。请及时将补贴资金转拨至化肥淡季储备承储企业,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6-2017年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补贴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2017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补贴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