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2017〕128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产品
成本调查经费的通知
有关市县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的通知》(财建〔2017〕157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请下达2017年度农本调查户误工补贴的函》,现下达你市(县、单位)2017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万元,专项用于农产品成本调查和重要商品应急价格调查监测工作。此款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10408 物价管理”,经济科目“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3〕237号)的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和应急成本监测经费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6日
2017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和应急成本监测经费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