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
湘财建指〔2017〕17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
长沙市财政局:
为支持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378号)要求,现下达你市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8000万元,专项用于供应链体系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你局会同商务部门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有关规定,参照2017年中央对地方服务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见附件1),科学合理制定2017年工作绩效目标,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于7月24日前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财政部、商务部将对你市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56号)及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资金管理,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审核,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中央对地方服务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商务厅。
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pdf
附件1:中央对地方服务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