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2016〕251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
中央内贸流通统计监测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省商务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6〕399号)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请予拨付2016年内贸流通统计监测资金的函》(湘商财〔2016〕69号),为进一步做好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工作,现将2016年内贸流通统计监测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新增样本企业设备、培训、商贸统计数据报送审计分析、调研等工作。此款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6年中央内贸流通统计监测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8月3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2016年内贸流通统计监测资金安排表(发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