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9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6-12-27 00: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98号建议的答复
 湘财提〔2016424号(A类)

 

龙要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2010年以前撤并乡镇和行政村奖励补助纳入常年补助基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乡村撤并基本情况

乡村数量减少、规模扩大是农村改革发展的自发要求,也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1990年,我省有乡镇3428个、建制村48468个,到2014年底分别减少1365个和6990个,共有乡镇2063个、建制村41478个。2015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新一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全省撤并25%以上的乡镇和39%左右的建制村,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乡村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包括安化在内的各县市区都将在此项改革中获得更多发展的红利。

二、对具体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将2015年前已完成乡镇区划调整的县市纳入本次改革财政奖补政策并纳入常年补助基数”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我们已对相关财政奖补政策进行了调整。

我省在2005年以前没有对并乡镇合村的财政奖补政策,此前全省各地撤并的数千乡村均未获得奖补。2005年开始,省财政对县市每精简一个乡镇一次性奖励50万元,安化县撤并的乡镇享受了一次性奖励。2011年,省财政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政策中加大了对并乡镇合村的奖补力度,每精简一个乡镇奖励50万元、每精简一个建制村奖励4万元并进入常年补助基数。在新一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形势下,考虑到我省并乡镇合村时间跨度长、各地撤并时间及撤并幅度差异很大,以改革前的某一年作为计算奖补的起点并不公平,我们对原财政奖补政策作出了调整和完善。新的奖补办法按照“明确目标、统一标准、激励改革、公平公正、奖补结合”的原则,以省委、省政府分市县确定的改革后目标乡村数为标尺,统一衡量各地本轮及以往乡镇、村区划调整成效,以结果公平来保证奖补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既对本轮精简乡镇、村给予奖励,又对过去精简乡镇、村工作做得好的地方予以补助。省财政将按照统一政策和标尺,测算分配并乡镇合村财政奖补资金,纳入县市区补助基数。其中益阳市及所辖县市区因上一轮区划调整幅度较大,其撤并的部分乡镇和建制村将按照全省统一的测算办法纳入县级补助基数。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98号建议的答复

8456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