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1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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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6-12-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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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17号建议的答复
谢律尖等2名代表:
您《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推进脱贫攻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有51个扶贫重点县,其中: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区范围的重点县有37个,未纳入片区的国家重点县有3个,省级重点县(含比照县)11个。根据省扶贫办发布的最新一期全省贫困村公告,我省仍有8000个在册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近500万人。近年来,在经济减速换挡,宏观政策调整等总体背景下,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仍保持较大幅度增长。2015年,中央下达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2150万元,较上年增长15.84%;省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1966万元,较上年增长57.73%;两项加权平均增长27.39%。2015年,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近90%安排到扶贫重点县,其中超过70%按照因素法分配。综合考虑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财政收入五个因素测算并分配。
您指出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规模偏小,二是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三是资金没有有效整合。我们认为,您指出的这些问题和现象,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已关注到您所指出的这些问题。您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宝贵建议,与中央和我省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思路高度吻合,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和较高的参考价值,我们高度重视,正着手从以下两方面解决。
一、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方面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和主导作用,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一是2016年省级新增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亿元,紧紧围绕我省“七个一批”脱贫工程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安全保障、教育培训、生态扶贫等方向,以及基本医疗、社保兜底领域。二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重点支持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问题,预计2016年将增加投入20亿元以上。三是“十三五”时期,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约480亿元,支持全省约80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主要筹资渠道包括:通过承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搬迁项目资本金约118亿元,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引导农户自筹资金约80亿元,通过长期政策性贷款筹集资金约282亿元。中央和省对贴息额度内的长期政策性贷款分别给予90%和10%的贴息支持。四是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医疗、卫生、民政、社保等资金,将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向贫困县倾斜,重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项目资金将首先投放到贫困县。
二、统筹整合使用扶贫资金方面
目前,省财政厅联合省扶贫办牵头,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正抓紧研究、完善我省的实施方案,预计2016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将印发全省施行。您指出的扶贫资金“投向分散”、“碎片化”,“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没有有效整合”等问题,将随着我省统筹整合使用扶贫资金新机制的建立得到全面、系统地解决。
三、关于设立省级彩票公益金扶贫专项的问题
目前,我省彩票公益金主要有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根据相关规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民政基础事业,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全民健身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等公共体育事业。在资金安排的过程中,我们将各地困难系数作为重要的分配因素加以考量,对贫困地区给予了倾斜。当前,民政民生、公共体育事业的发展压力很大,彩票公益金的需要与可能的矛盾仍很突出。民政、体育部门表示将在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方面全面考虑贫困地区因素,重点向贫困地区的民政基础设施和公共体育事业倾斜。对贫困地区民政、体育事业的支持同样是扶贫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集中力量办民生大事,考虑到专项资金的设立程序非常严格,省委、省政府正在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因此我们建议不另外设立省级彩票公益金扶贫专项,但会更多地从彩票公益金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转移支付系数入手,来支持扶贫事业的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