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提〔2018〕525号(B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7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王金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经过多年努力,我省财政奖补制度日趋完善,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民办公助为手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鼓励和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实现了村民民主决策与政府奖补的有机结合,破解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难题。中央和省里都很重视这项工作,不断完善奖补政策,稳定奖补资金投入。2016年、2017年,中央和省安排的奖补资金分别为19.8亿元、18.2亿元。其中,2016年下达衡南县3004万元,比2015年(2482万元)增加21%;2017年下达衡南县2238万元,比2016年减少25%。
2017年,全省非贫困县包括衡南县财政奖补资金都有所减少,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央对我省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结构性调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减少1.52亿元。二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奖补资金分配向贫困县倾斜。2016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53号)。根据文件精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实行“先切块、再分配”的办法,即51个贫困县占55%;非贫困县占45%。对非贫困县的资金分配,根据中央资金管理办法,按农业人口、国土面积、困难程度、工作绩效四项因素测算。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省委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农村‘一事一议’,是一个很受农民群众欢迎的好政策,这个政策既发挥了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又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我们这几年的投入重点要支持贫困村”。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将您的好建议积极向中央汇报,争取加大投入,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乡财处(综改办)刘正清
联系电话:0731-85165426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