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1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8-07-30 00: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1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1862号(A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191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黄维红代表:

您《关于加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结果应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部在2010启动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我省是首批11个试点省份之一,省本级率先开展了试编工作。2011-2012年,全国试编范围逐步扩大到23个省份,我省除省本级外,常德市本级、浏阳市、汉寿县等单位也进行了试编。2013年,全国试编范围扩大到36个省份,我省试编工作推进到14个市州本级,并选择19个县市区进行试点。2014年开始,根据省政府要求,将全省所有县市区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我省的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得到了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与其他省市情况大致相同,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基本没有对试编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和应用。该项工作是创新性工作,数据的准确性还不能保证,分析和应用的价值不大。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数据来源主体不全面。试编的政府财务报告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总决算以及部分国有企业财务报表,仍有部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没有纳入,且编制的对象、纳入口径尚未规范化。二是数据转换方法在不断完善。在试编中,存在部分资产项目较难确定、部分负债项目较难界定、部分收入项目较难计量等现实困难。不改变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体系以及决算制度情况下,通过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方法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和转换,数据难免存在偏差。因此,财政部尚未出台应用的硬性规定,仅要求各地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数据不对审计、人大提供,只作为内部参考。当然,通过试编工作,我省也有一定收获,如为政府会计改革的推进探索了路子,政府会计人才队伍得到了锻炼等等。

三、当前及今后工作要求

经过几年的试编,各地积累了大量经验,中央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出台了相关深化改革的制度。2014年国务院转发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2016年财政部出台《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指出,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为此,财政部又先后确定了7个省市为2017年试点省份,20个省市为2018年试点省份组织开展按照新制度编报前一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点阶段在编制单位、编制流程、数据来源及报告组成等方面与以前试编阶段截然不同,即纳入部门决算管理范围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编制单位财务报告,再由部门和财政分别对单位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数据进行合并、抵消,最终形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四、我省下一步工作打算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将越来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当前,虽然我省不是正式编制阶段的试点省份,我们将积极部署、主动作为,结合我省实际,创造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软硬件条件。2018年将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年内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管理系统采购到位。2019年拟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施行情况在省本级部分部门和部分市县开展试点。2020年拟在全省省本级、14个市州本级和123个县市区全面铺开。2020年之后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质量基本可靠基础上,将着力开展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的比较、分析和利用。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关注以及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国库处   陈建清

联系电话:0731-85165300

 

 

湖南省财政厅

                              2018410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1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845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