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0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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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9-06-12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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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财提〔2019580号(A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50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石希欣、刘低炉代表: 

  你们《关于支持怀化铁路编组站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政府大力支持怀化铁路建设,沪昆、怀邵衡相继建成通车,张吉怀、渝怀、焦柳等项目正在抓紧建设。这些铁路项目的建成落地,极大地推动了怀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巩固了怀化的国家级铁路枢纽地位。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申报新增一般债券用于西编组站建设的问题 

  近年来,省财政通过多种方式、不同渠道对市县给予大力支持,除转移支付等支持方式外,省财政逐年加大了对市县新增政府债券的分配力度,并积极支持市县化解存量政府债务,降低市县债务利息负担。今后,我们一方面将继续争取中央给予我省大力支持,增加我省新增债务限额,另一方面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对包括怀化市在内的市县补助力度,支持怀化铁路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将更多债券资金用于市县,更好发挥债券资金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政策功效。 

  二、关于怀化市参股SPV合资公司的问题 

  建议怀化市将西编组站工程作为市本级的PPP项目实施,省本级的渝怀铁路梅江至怀化段PPP项目组建的合营公司,作为怀化市西编组站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协助怀化市完成融资工作。省本级组建合营公司协助怀化市融资的本息由怀化市负责偿还。我厅不建议采取怀化市参股省级SPV合资公司的方式募集建设资金,其理由是:一是参股后将增加省本级财政承受能力。若将怀化西编组站工程纳入省本级的PPP项目,则项目总投资从原来的45亿元增加到83亿元,不仅会增加省本级建设期出资和运营期的中长期支出责任,还将挤占常益长等后续铁路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空间。二是参股后原PPP实施方案需作大幅修改并重新上报审批。若将怀化西编组站工程纳入省本级的PPP项目,则原来的PPP实施方案需作大幅度修改,方案修改后还需按程序重新进行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专家评审,重新上报省政府审批,重新向财政部申请入库,此过程耗时较长,且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势必影响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三是参股后将会造成其他市州的攀比。铁路编制站等项目建设属于市州事权,所需资金应由市州自筹解决。若同意将怀化西编组站工程纳入省本级的PPP项目,则其他市州都将仿效怀化市,将本应由市州建设的编组站、站台广场等自建项目交由省本级负责,将大大增加省本级的负担。四是按照省市两个PPP项目实施是最佳方案。按照该方案实施,既不需要重新修改PPP实施方案,还能较好地解决怀化市的融资问题,是解决怀化西编组站建设资金短缺的最佳方案。 

  三、关于将西编组站纳入基础设施补短板整体项目实施方案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9号),省政府已将渝怀铁路梅江至怀化段复线项目纳入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补短板项目清单,经与省发改委沟通,怀化西编组站作为渝怀铁路梅江至怀化段复线项目一并纳入项目清单。下一步,省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将列入清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铁路建设项目是具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光靠各级财政的投入是无法满足建设需求的。建议怀化市积极探索以商养铁模式,加快土地开发进程,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加大商业开发力度,充分挖掘广告、商铺、物流等项目的盈利潜力,缓解政府投入压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黄拥政。 

  联系电话:0731-85165149      

  湖南省财政厅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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