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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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9-06-12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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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财提〔2019542号(A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11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赵海峰代表: 

  您《关于提高凤凰县政府性债务限额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凤凰县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按照停、缓、调、撤原则,压减政府投资项目,严控新增债务。同时,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偿债能力逐步增强。总的来看,凤凰县综合债务率较低,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您的建议实际反映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和顾虑,我们十分理解。 

  一是到期政府债务还本压力大的问题。经核实,截至201812月底,凤凰县政府债务主要集中在2019年至2021年到期,尤其是2019年需偿还到期政府债券较多。实际上对这部分政府债券到期还本问题,中央和省都已做安排,按政策省里将发行再融资债券专门用于偿还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原则上不需凤凰县再额外筹集资金偿还。 

  二是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防止项目烂尾的问题。2017年,财政部制定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735号),我省也相应制定了管理办法。按政策规定,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向债务风险低、偿债能力强、管理绩效好的地方倾斜,并统筹考虑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地方筹资需求等情况。凤凰县属于深度贫困地区,一直以来都是省财政重点关注和支持对象,而且凤凰县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因此在分配新增债券时予以了倾斜支持。在分配2019年新增债券时,我们将继续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债务低风险地区,帮助这些地区实施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特别是在建项目,确保各类项目按进度建设,如期投入使用,发挥作用形成效益。 

  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胡云归 

  联系电话:0731-85165105      

  湖南省财政厅 

                                 201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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