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6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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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09-06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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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提〔2022422号(A3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

066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黄凤兰代表:

您《关于加大关闭退出落后小煤矿遗留问题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受此影响,包括宜章县在内的多个产煤重点县财政收入都受到一定影响,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地方收支矛盾进一步尖锐。在此情况下,您建议省财政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对此,我们十分理解。省财政一直高度关注该问题,并从多个方面对宜章县给予了大力支持,具体包括:

加大对煤矿关闭退出奖补

为有序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基础上,省财政先后出台《湖南省小煤矿关闭退出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454号)、《湖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企〔201646号)文件确定了关闭突出矿600万元/非突出矿300万元/整合关闭矿200万元/奖补标准。为引导小煤矿早关闭,在原奖补标准基础上,2016201720182019-2020年关闭到位的煤矿分别按标准的90%80%70%60%实行退坡奖补2014以来,省财政统筹省补助,共安排郴州市煤矿关闭退出奖补资金6.6亿市统筹安排到已完成规定关闭任务的县市区,用于兑现煤矿职工工资、矿区农民赔偿等方面。

、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

省财政在计算均衡性转移支付时,根据上一年度财政标准计算收支缺口,已经考虑煤矿减收因素影响。2021年,省财政对宜章县均衡性转移支付4.6亿元20149350万元,年均增幅达25%同时,为缓解煤炭产区县因执行国家关闭煤矿政策造成的财政减收增支压力,经省政府批准,2014年省财政出台了三年退坡补助办法,即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专门设立关闭煤矿减收政策性补助,根据煤矿关闭对地方财力的实际影响额度,对收支缺口较大的市县,第一年补助70%、第二年补助50%、第三年补助30%,第四年起不再安排补助。按照上述办法,2015-2021年,省财政共安排宜章县煤矿关闭减收财力补助1.1亿元。

三、支持纳入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

近年来,为支持宜章县解决煤炭企业关闭退出后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以及推动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生态环境,省财政通过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中宜章县给予了支持2021补助3247万元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能够确定责任人的,由矿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环境主管部门督促其恢复治理;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职责权限组织恢复治理。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恢复治理的,省、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考虑到宜章县部分煤矿因长期采矿留下水土污染煤区沉陷、耕地破坏等系列问题,治理资金需求较大,2021年,省财政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在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宜章县353万元。后续,对于地质灾害隐患,建议宜章县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衔接,积极申报相关工程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项目,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湖南省财政厅预算处,马昊

联系电话:0731-85165077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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