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2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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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11-2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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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2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42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曾伯怡代表:
您《关于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解决锡矿山地区砷碱渣无害化处置费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锡矿山地区是“世界锑都”,开采历史已逾百年,在为国家和省里持续提供战略物资、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自身也遭受了严重污染,遗留大量废渣亟待治理。据冷水江市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市19座渣库共存砷碱渣约13.9万吨,包括无主渣约10万吨贮存于集中渣库,有主渣约3.9万吨散存在11家企业渣库,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也是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向湖南省交办的76个问题之一,要求抓紧推进整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锡矿山集中砷碱渣治理工作,主要领导多次指示批示、亲自指导。省财政持续对冷水江锡矿山污染治理给予了重点倾斜支持。2019年以来,省财政会同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在省预算内基建、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7000多万元专项用于砷碱渣处置,安排冷水江市33548万元用于锑煤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安排冷水江市4000万元用于锡矿山污染治理。省发改委积极协调,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娄底市、冷水江市、省黄金集团,积极推进技术研发和技改生产线建设,2020年12月已建成2万吨/年砷碱渣治理技改生产线;娄底市和冷水江市投资近7000万元的配套填埋场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投运。截至2021年3月,娄底市已完成砷碱渣超期贮存整改2.44万吨。顺利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阶段性整改任务。
目前,2万吨/年砷碱渣治理技改生产线已基本达到正常生产能力。为推动治理任务落实,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对冷水江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并会同各相关省直单位在生态环境、预算内基建、自然资源等专项资金中,按规定继续对锡矿山地区历史遗留砷碱渣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支持。建议娄底市和冷水江市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筹措资金,按照“优先处理有主存量渣、及时处理有主增量渣、逐步处理历史无主渣”思路,逐步治理砷碱渣。对可明确责任人的砷碱渣无害化处理处置,应由生产企业筹集资金,将财政资金用于无法明确责任人的砷碱渣无害化处理处置。同时,建议积极创新治理模式,鼓励和吸引有资质的社会资本参与砷碱渣无害化处置,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整改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曹云辉。
联系电话:0731-85165045。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