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1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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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11-27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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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1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21〕564号(A3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61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欧德文代表:
您《关于推动东江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东江湖流域作为湘江重要的源头区域,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强化东江湖流域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对构建我省“一湖三山四水”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逐步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根据国家和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省财政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建立流域、区域、要素“三位一体”的生态补偿机制。区域补偿方面,主要是建立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东江湖流域桂东县、宜章县、汝城县、资兴市(以下简称“三县一市”)已全部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范围,2019年以来,省财政安排“三县一市”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总计50792万元,有力的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流域补偿方面,主要是加快构建省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于2019年6月出台了《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补偿力度和范围均大于2014年出台的《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鼓励以跨界水质为依据,探索建立上下游跨县市或市州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出台后,省财政已下达郴州市流域补偿资金4650万元,其中安排“三县一市”资金800万元。目前,要素补偿方面,主要是设立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等专项资金。2019年和2020年省财政安排“三县一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补助总计12476万元。下一步,省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力度,并视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建立东江湖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的建议
省财政积极探索市场化基金的方式支持生态保护,一是出资参与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是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共同设立的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旨在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渠道,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其主要投资区域为长江经济带省份。湖南省积极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筹建,省财政出资10亿元认缴国家绿色基金,成为基金的发起人和股东,正在积极争取基金支持我省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国土空间绿化等绿色发展项目。二是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我省正式成立全国首支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基金总规模12亿元,其中首期规模3亿元。基金围绕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将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探索将财政的支持方式由“拨款”转为“投资”,积极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土壤污染防治,助力我省“净土保卫战”。另外,我厅还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落实《关于支持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9〕46号)的要求,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支持力度,2020年以来,已下达“三县一市”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4950万元。考虑到省级财政的财力状况和环保领域已有的市场化支持政策,省级层面暂无法就某个地域再单独设立市场化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征收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分别解缴中央和地方国库”,《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明确:“水资源费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取消专款专用的规定,实行统筹管理,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目前来看,将征收的水资源费用于补充东江湖生态补偿基金与水资源费现行管理政策不符,请您予以理解。
下一步,我厅持续加大对东江湖流域生态保护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支持郴州市、东江湖流域“三县一市”申报水污染专项资金和基金支持的项目,通过多元化筹资形式支持东江湖生态保护工作。
三、关于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建议
通过积极争取,我省自十八大以来的9年间有6年提高了公益林补偿标准。国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十八大前的5元/亩提高到了15元/亩,提高了2倍;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十八大前的10元/亩提高到了18元/亩,提高了80%。此外,部分市县还对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进行了配套补偿,如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省级以上公益林标准已提高到80元/亩。同时,我省已建立了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40号),提出要“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林业局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并视财力状况逐步提高我省公益林补偿标准。同时,总结长株潭绿心地区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适时在东江湖流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探索推进公益林分类分区域补偿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曹云辉。
联系电话:0731-85165045。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