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1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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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11-2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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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提〔2021〕551号(A2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71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谢晖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邵阳经开区红旗河、枫江河生态修复工程专项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邵阳市坚决贯彻中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高度重视环境生态保护,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环境治理。对此,我们予以高度肯定,并对其中环保项目给予了较大支持,如专项资金支持邵水流域治理项目5000万元,双清区龙须沟、洋溪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700万元;通过专项债券安排红旗渠污水厂扩建提标、管网改造项目6800万元等。

关于您提出的专项债券支持红旗河、枫江河水域实施生态修复建议,目前,中央正在全面推进债券安排政策改革。一是债券申报需求时已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如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将重点支持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冷链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建、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便于地方贯彻中央宏观调控部署,集中资源推进重点项目,更好发挥债券扩投资、稳增长作用。二是债券安排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重点向项目准备充分、已完成立项审批、用地、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工作,且短期内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倾斜,下达额度的同时下达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清单。三是债券发行时坚持项目合规管理。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并且以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为提前,委托第三方编制“一案两书”(融资平衡方案、财务审计报告书、法律意见书),切实防范债券风险。

红旗河、枫江河水域生态修复项目属于生态环保领域,符合重点支持方向。但实施厕所革命和单纯的流域治理,无法产生收益,不符合专项债券发行要求。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我们建议:一是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发改、住建等主管部门积极反映,争取环保、预算内基建、黑臭水体治理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二是抓紧做好项目用地、开工许可、环评等前期工作。三是对现有项目方案进一步完善,发掘项目收益点,在符合融资收益能自求平衡的条件下,可再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筹集建设资金。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热忱欢迎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马昊

联系电话:0731-85165077。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5月27日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1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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