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2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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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11-2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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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提〔2020344号(A1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112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田小梅代表:

您《关于提高高校师范生生均财政拨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结合省教育厅会办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高度重视本科高校的发展,先后出台了生均拨款提标、高校化债、协同创新计划、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本科院校包含师范院校财政拨款迅速增长,资金实力得到显著提升。

一、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大幅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本科教育是最先实行生均拨款制度、启动生均拨款提标工作的学段。按照国家要求,我省从2011年起启动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提标政策,通过省级财政新增预算安排和争取中央奖补支持,连续多年提高本科高校经常性拨款水平。与此同时,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及时修订出台省属高校经常性财政拨款方案,打破了原有基数加增长数的拨款模式,改按标准学生数(50%的权重)、学科折合学生数(30%的权重)、办学历史及绩效(20%的权重)等因素分配,建立了以生均拨款为基础,体现学科差异、办学历史及绩效等因素的拨款体系,进一步强化了省财政对本科高校基本运转经费的托底保障。为了支持师范类专业发展,我省在安排高校经常性经费拨款时,对师范类专业学生按标准学生数的20%增加该类专业的学科折合学生数,相应经常性拨款给予了倾斜支持。2019年,衡阳师范学院财政拨款总额达到2.65亿元,生均经费达到1.56万元。

二、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改革和发展

一是安排高校基建资金。2017年,我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组织高校编报了十三五基础设施建设控制规划,实行面积标准、筹资能力双重控制,既支持补齐基本办学条件短板,又严格控制总体建设规模。在此基础上,经报省政府同意,2018年省财政新增安排6亿元高校基建规划补助资金,2019年达到10亿元,主要支持高校十三五基建补短板以及化解以往年度因补办学条件短板形成的负债等。2018-2019年,省财政安排衡阳师范学院十三五基建资金共计4111万元,支持学校改革和发展。二是安排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9年,安排衡阳师范学院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1410万元,由学校统筹用于学科深化教学改革、加强科研能力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三是安排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2017年,省政府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启动高校双一流建设。由于双一流建设的初衷是打破高等教育千人一面的同质化办学倾向,支持形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有影响力的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因此,该资金属于竞争性专项,总体上扶优扶强。2019年安排衡阳师范学院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1421万元。

三、关于师范生学费优惠财政支持问题

师范院校师范生有公费定向培养的师范生和非公费定向培养的师范生两部分,相应实行不同的收费和财政支持政策。

一是公费定向培养的师范生财政支持政策。我省自2006年起启动实施了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由省财政安排资金,依托省属师范类院校为边远贫困农村地区公费定向培养教师。2019年省财政投入培养经费约2.02亿元,省级计划招生接近9000,在培省级计划公费师范生人数达到3.2万人。其中,2019年衡阳师范学院在校公费师范生4189人,每名公费师范生财政平均补助学校8400元,比正常收费平均高3900元,这部分学生财政补助资金3531万元,超过正常学费收入1633万元。

二是非公费定向培养的师范生财政支持政策。根据现行教育收费管理制度,非公费定向培养的师范生学费标准略低于非师范生学费标准500元左右,按照代表匡算的学校师范生10000人测算,除去公费师范生4189人,非公费定向培养的师范生5811人学费减少约290万元。对于减少的学费收入,省财政在安排高校经常性经费拨款时,对师范类专业学生(包含公费定向培养的师范生和非公费定向培养的师范生)按标准学生数的20%增加该类专业的学科折合学生数,相应经常性拨款给予了倾斜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教育厅采取措施,继续加大对师范生教育的支持。一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建立与师范专业认证结果挂钩的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通过师范类专业第三级、第二级认证的,经常性拨款中师范类专业学科折合系数分别提高到1.51.3。二是支持从2020年起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扩大到10000人,相应衡阳师范学院公费定向培养的师范生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学校得到的财政补助资金也将进一步增加。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热忱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科教处,王剑

联系电话:0731-85165522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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