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5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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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11-2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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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提〔2021648号(A3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085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叶剑芝代表:

您《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扛牢精准脱贫首倡地责任,尽锐出战,51个贫困县全部摘帽,767万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但正如您所言,我省已摘帽县县域经济还需进一步发展,县级财力依旧薄弱等问题仍然存在,中央和省都高度重视,根据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持续推进已摘帽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关于您所提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省级尽早出台政策,通过调整破解区域性税收分配制度,缩小已摘帽县与其他非贫困县的财政收入差距的建议。税收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合理划分政府间收入有利于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营造公平公正竞争环境,激励各地发展产业,培植优质财源,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公平统一是税收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对某类地区单独确定税收分享比例不符合这一原则。为均衡地区间财力,中央和省主要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安排,对经济落后和欠发达地区予以支持,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近年来,省级不断优化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充分考虑已摘帽县困难因素,加大财力倾斜力度,提升已摘帽县财政保障能力,提高地区间财力均衡水平。二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中省级负担大头。根据中央和省部署安排,近年来,我们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考虑已摘帽县人均财力较低,将其全部纳入最高补助档次,加大省级补助力度。改革后,已摘帽县的支出责任将减轻,且在以后其他领域改革中会继续受益。三是在资金安排上给已摘帽县放权赋能。十三五期间,51个已摘帽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超750亿元,安排项目超10万个,有力持了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通过上述措施,有力促进了地区间财力均衡,极大地缩小了已摘帽县与其他非贫困县的财政收入差距。

(二)关于在项目布局安排上,要把国家新增重大投资项目、城市群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项目优先落地到贫困地区和贫困县;要加大对贫困县支柱型产业的培育力度,注重贫困县产业品牌的建设和推广的建议。产业是经济发展的源泉,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将支持已摘帽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措施之一。明确了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以已摘帽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加快已摘帽县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已摘帽县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等一系列帮扶措施。省里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相继制定了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已摘帽县可充分利用上述战略部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产业发展。

(三)关于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在国家转移支付等资金安排上,着重考虑已摘帽县脱贫攻坚债务化解问题的建议。脱贫攻坚债务中,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是大头之一。2018年以来,根据中央要求,省财政连续三年安排近180亿元,支持市县全面化解了20177月以后举借的易地扶贫搬迁隐性债务。对市县易地扶贫搬迁融资中的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中央和省财政每年安排超15亿元,予以全额贴息,同时明确后续还本可从易地搬迁腾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入、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资金中安排,极大减轻了市县财政压力。对于脱贫攻坚其他债务中,通过一般债券筹集的,到期时如确有困难,可接续发行;其他属于财政偿还责任的,已被认定为隐性债务,按照中央债务管理规定,谁举债谁负责,已摘帽县需按照既定的化债方案严格落实化债责任。为支持市县积极稳妥化解相关债务,省财政在分配债券资金时,将财政困难程度作为分配的一个因素,向已摘帽县倾斜,已摘帽县相应可腾出财力加大债务化解力度,统筹推进促发展和防风险。

按照党中央促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聚焦支持已摘帽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已摘帽县县级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优势初步显现,已摘帽县也应立足实际,在积极争取并利用中央和省支持政策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热忱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马昊

联系电话:0731-85165077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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