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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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11-2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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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20〕526号(A1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1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刘低炉代表:
您《关于加快推动怀化革命老区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怀化市属于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大湘西地区,这里有人们向往的青山绿水,丰富的自然资源,也曾为中国革命做出了重要贡献。多年来,在中央和省的支持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努力下,怀化的财政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的、区位的等多种因素影响,与其他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您代表全市500多万人民提出加快推动怀化革命老区振兴的建议,我们表示十分理解。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一直十分关心怀化市的发展,在目前省级财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从多个维度加大了对怀化市的支持力度。
一、在财力性转移支付上给予倾斜。一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这2项是财力补助的大头,主要按标准收支缺口分配,省里在计算标准支出时,考虑到包括怀化市在内的大湘西地区人均财力水平低、支出成本较高等困难因素,提升了公用经费标准(提高30%)和民生支出标准(提高5%)。即同等条件下,省在测算支出需求时包括怀化市在内的大湘西地区市县的支出需求都会增加,收支缺口会扩大,相应获得的转移支付补助也会增加。2019年,省共安排怀化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8.08亿元,较上年增长16.8%。二是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怀化市所辖13个县市区全部纳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2019年分别下达补助资金4011万元、83928万元。三是民族地区转移支付。通道县、麻阳县、芷江县、新晃县、靖州县等5个民族自治县,以及沅陵县、会同县等2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共计7个县市纳入了补助范围,2019年共安排补助4.7亿元。
二、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中给予支持。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安排,近年来,我们持续推进分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9年4月,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湘政办发〔2019〕16号);8月,印发了《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40号);教育、科技、交通等领域改革方案已按程序报省政府同意,近期也将印发执行。在划分县市支出责任时,主要是以是否为贫困县作为标准,怀化市的13个县市区都属于贫困地区,鹤城区被分在非财政省直管县第三档,省级分担60%,其余40%由市本级与区分担,其他12个都分在省直管县的第三档,省级分担80%。改革后,各个县市区的支出责任明显减轻,都是改革的获益者,并且在接下来的分领域改革中将继续受益。
三、在新增债券上给予支持照顾。近年来,省财政通过多种方式、不同渠道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除转移支付补助等支持方式外,省财政逐年加大了对市县新增政府债券的分配力度,并积极支持市县化解存量政府债务,降低市县债务利息负担。2016-2019年,省财政分别安排怀化市新增债券资金17.97亿元、26.43亿元、38.99亿元、91.26亿元,2019年是2016年的5.1倍,年均增长71.9%,比市县平均涨幅高35.9%。省里在分配新增债券时,已经对怀化市给予了倾斜支持。对于政府化债方面,中央明确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中央和省也出台了相关化债政策,省财政将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指导等,对怀化市积极予以支持。
保护怀化的青山绿水,加快推动革命老区振兴,缩小区域间的财力差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化,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考虑怀化市现状,不断完善各项支持政策,继续加大对怀化市的支持力度。同时,也希望怀化市发挥自身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郭娟
联系单位:0731-85165079。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