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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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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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20〕28号(A1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7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张剑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专项债券额度支持园区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园区建设是振兴产业的关键,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近几年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从2013年开始,省财政每年专门安排3亿元(2017年起达到4亿元),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予以贴息补助;2015年,实施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省财政筹集补助资金30亿元,支持市县建设标准化厂房3000万平米;从2020年开始省里继续实施新一轮“135”工程升级版,将筹措33亿元对市县标准化厂房建设给予补助。上述措施推动了园区高质量发展,对于支持市县招商引资、筑巢引凤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园区建设的推进和深化,一方面园区融资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中央加大了对园区融资行为的规范和监管力度,包括益阳市龙岭工业集中区在内的很多园区都出现了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因此,对您提出的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缓解园区发展资金的建议,我们非常理解和支持。实际上,近年来在分配债券资金时,省委省政府一直将支持园区发展作为重点,2017-2019年累计切块安排新增债券260亿元,支持市县完善园区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从2020年开始,中央对专项债券的分配模式做了重大调整。一是债券申报需求时就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如2020年提前下达批次债券重点支持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冷链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建等7大领域。二是债券安排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重点向项目准备充分、已完成立项审批、用地、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工作,且短期内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倾斜,下达额度的同时下达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清单。三是债券发行时坚持项目合规管理。一般债券必须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并且以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为提前,委托第三方编制“一案两书”(融资平衡方案、财务审计报告书、法律意见书),切实防范债券风险。

这一调整的核心是专项债券额度要对应到相关领域的具体项目。我们充分领会中央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突出加大了专项债券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的规模和占比。2020年首批下达专项债券478亿元中,用于产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的达213亿元,占45%。鉴于产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大都有较为稳定的租金、收费等收益来源,且投资规模大、乘数效应强,对地方经济增长具有较为明显的拉动作用,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强高质量发展后劲具有重要意义。后续,我们还会继续将产业园区作为新增债券安排重点,支持园区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这与您的建议不谋而合。

我们建议益阳市龙岭工业集中区按照中央最新要求,积极申报符合专项债券支持条件的项目,项目纳入中央支持范围清单后,省里按程序尽可能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热忱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马昊

联系电话:0731-85165077。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9日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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