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9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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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11-2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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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9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20〕510号(A3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89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赵海峰代表:
您《关于加大对深度贫困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贫困地区普遍发展不足,贫困面广、程度深,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您的分析具体透彻,有数据、有建议、有高度,反映了深度贫困县市的客观实际和现实诉求。您提出加大对深度贫困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我们十分理解。包括凤凰县在内的深度贫困县,可用财力有限,“三保”支出压力大、脱贫攻坚任务重,加之经济下行、持续减税降费等影响,财政运行十分困难,这些省里是清楚的。
这些年来,省财政一直高度关注贫困地区财政运行,并从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和照顾:
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予以倾斜。如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分配上,省里在计算标准支出时,考虑到包括凤凰县在内的大湘西地区人均财力水平低、支出成本较高等因素,提升了公用经费标准(提高30%)和民生支出标准(提高5%)。即同等条件下,可获得更多财力补助。而对于普惠制工资性转移支付,省按最高档次安排。
二是体制上予以照顾。为支持湘西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省将包括凤凰县在内的湘西自治州所有县市实现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省级部分予以返还。同时,继续保留了“分税制”改革时包括凤凰县在内的民族地区体制补助,并按5%的比例予以递增(中央取消了对民族地区体制补助递增的政策)。
三是涉及民族地区的相关财力性转移支付优先考虑。如首先将包括凤凰县在内的湘西自治州各民族县纳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范围,通过争取,凤凰县纳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转移支付县,且这两项财力性资金规模逐年扩大。
四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级负担大头。根据中央和省部署安排,近年来,我们持续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交通等分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当上移省级支出责任,降低市县负担。根据贫困程度,省将凤凰县纳入最高补助档次,即省级分担80%。改革后,凤凰县的支出责任将减轻,且在以后其他领域改革中会继续受益。
应该说,这些政策和措施有效缓解了凤凰县财政困难,提升了财力水平,缩小了与其他县市的财力差异。希望凤凰县充分发挥好政策优势,用好用活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省将认真梳理现行政策,评估政策效应,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缓解凤凰县财政困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郭娟
联系单位:0731-85165079。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