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4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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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11-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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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4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2062号(A3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224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郑小胡等8名代表:

你们《关于加大对武陵源生态转移支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武陵源区位于我省西北部,武陵山腹地,是张家界的核心风景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显著。同时武陵源区也是8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运转比较困难。因此,您们提出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的建议,我们深表理解。关于您们提出的几个具体问题,我们的意见是:

一、关于加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的问题

近年来,省里一直致力于探索科学合理的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尽可能对武陵源区等生态保护任务重的地区给予倾斜照顾。2019年,共安排武陵源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3378万元。对武陵源区的照顾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武陵源区是我省最早享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的县市之一。2009年,省财政就安排了补助资金。二是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采取因素法分配,其中,测算因素已包含森林覆盖率。武陵源区森林覆盖率远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每年分配的资金都占优。三是除按因素法对生态功能区县市进行面上补助外,还对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禁止开发区进行点上补助。由于武陵源区禁止开发区面积大,按照面积计算分配占优。

此外,省财政还专门安排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武陵源区生态保护和建设。2019年共安排4000万元,其中,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整治关停补助500万元,武陵源核心景区移民搬迁等补助3500万元。

二、关于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计算基数的问题。按照既有的分配办法,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都是按客观因素、通过统一公式测算分配,主要根据各地标准收支缺口(可用财力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标准支出的差额)来计算。具体计算时,收入方面,按照统一口径据实计算各地可用财力,支出方面将市县政府维持正常运转、履行职能职责所必要的经费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全部纳入了测算范围。标准收支缺口越大,说明困难程度相对较高,获得的补助也相对较多。也就是说,上述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多少取决于标准收支总额,与按照人口计算的人均财力并不挂钩。事实上,考虑武陵源区人口较少、人均运行成本高,我们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专门安排了人口小县补助,并进入补助基数。至于您们所说的人口问题,我们已经在测算标准收支缺口时适当考虑,即在确定各地总人口时,参照中央办法在户籍人口基础上适当考虑常住人口因素,对常住人口大于户籍人口的,按照常住人口乘以折算比例计算。

此外,重大民生转移支付方面,我们改变了按照人均财力进行分类分档的办法。2019年,省政府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重新对县市分类分档,武陵源区享受非直管县的最高档位,相关资金由省级负担60%,比改革前的分担比例明显提高。

通过上述支持,2019年,共安排武陵源区转移性支付62508万元,比2018年增加8913万元,增长16.6%,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9508万元,比2018年增加5024万元,增长34.7%,增幅远超全省平均水平。按对上依补助赖度测算(1-地方收入/财政支出),2019年武陵源区高达75.4%,可以说省财政已对武陵源区给予了较大力度的支持。

下一步,省里将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加对武陵源区等困难县市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继续重视和积极支持武陵源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积极争取相关专项资金。也希望武陵源区在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规划的同时,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感谢您们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马昊。

联系电话:0731-85165077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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