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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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11-27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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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20〕27号(A1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1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黄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永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永州市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效,2019年全市GDP增长7.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6.1%,均在全省处于较好水平。在大力发展经济同时,永州市紧抓债务化解,采取有力措施控增量、化存量,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并取得积极成效。您提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大,财政自身难以拿出更多资金,请求加大对永州的债券支持力度,我们十分理解。

实际上,按照省里的新增债券分配办法,债券安排向债务风险低、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倾斜,并适当考虑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等因素,对重点地区给予照顾。按照上述办法,永州市属于重点支持地区。2017-2019年分别下达永州市新增债券资金27.8、45.4、49.8亿元,年均增幅达34%,高于中央下达我省新增债券增幅。其中,2019年永州市本级和东安、道县、宁远、双牌等4个县还因债务管理绩效好,获得了债务限额奖励3.3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中央正在全面推进债券安排政策改革,把项目管理提升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一是债券申报需求时就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如2020年提前下达批次债券重点支持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冷链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建等7大领域,便于地方贯彻中央宏观调控部署,集中资源推进重点项目,更好发挥债券扩投资、稳增长作用。二是债券安排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重点向项目准备充分、已完成立项审批、用地、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工作,且短期内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倾斜,下达额度的同时下达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清单。三是债券发行时坚持项目合规管理。一般债券必须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并且以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为提前,委托第三方编制“一案两书”(融资平衡方案、财务审计报告书、法律意见书),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在下达2020年首批专项债券时,财政部已按上述新政策执行,同步下达了经其审核的配套项目清单,其中永州市项目8个,额度12.54亿元。

紧跟中央改革动向,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更多债券特别是一般债券资金,继续加大一般债券向永州市在内的债务风险较低、管理绩效较好、发展任务较重的地区倾斜。二是全面梳理我省符合中央投向的重点项目需求,强化项目管理,加快建设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全省债券项目库,形成“储备一批、安排一批、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以高质量的项目储备争取中央更大支持。三是优化债券安排办法,更加突出项目需求导向。对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湘桂铁路(永州)扩能改造工程等省内重大项目,符合政策要求的,都纳入支持范围。同时,我们也建议永州市紧跟中央和省改革新要求,抓紧储备一批投资强度高、乘数效应大、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为争取债券支持打好基础;同时,做好项目用地、开工许可、环评等报批手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后,能够立即形成有效投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热忱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马昊

联系电话:0731-85165077。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9日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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