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0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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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7-2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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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01号建议的答复
湘财提〔2023〕763号(A3类)
刘炫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服务行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会商省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强化宏观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省财政、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为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作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的主要受益群体,近八成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无需缴纳税款,有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2020-2022年,我省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大规模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累计为26万余户次餐饮业纳税人新增减负24亿元,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业、纾困发展。
一、关于延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建议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已于2022年底到期。今年以来,中央综合考虑助企纾困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优化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税收管理有关规定,税收政策制定权限高度集中在中央,地方不得越权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我厅将会同税务部门严格按中央现行规定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并加强政策调研评估,及时向中央研提政策完善建议,推动政策效益最大化。
二、关于将贷款服务纳入进项抵扣的建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贷款服务不能作进项抵扣。根据中央现行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餐饮企业可以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能够较大程度上减轻餐饮企业增值税负担。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财政部建言献策,争取中央政策支持。
三、关于拓宽农产品抵扣凭证的建议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