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6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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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7-28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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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66号建议的答复


湘财提〔2023748A1

朱斌、冯聪龙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在区级留存比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会商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厅、长沙市政府,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雨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呈企稳回升、稳步向好态势。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79.2亿元,增长8%;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4.3%,排长沙市第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增速高于全市3.9个百分点,发展动能逐步增强,经济质效实现新提升。同时,受减税降费、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雨花区财政收支存在一定压力。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十分理解。实际上,省财政一直以来对雨花区给予大力支持。如2022年安排转移支付34.6亿元,新增债券24.8亿元,较好支持了雨花区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保安全促发展。

一、关于提高区级税收留存比例的建议

我省现行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格局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为基础,经过2002年所得税分享改革、2010年财政省直管县改革2014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分享改革、2016年营改增改革、2018年环境保护税分享改革等多次调整后形成对两个具体建议:一是将消费税纳入地方分成体系问题。按照现行税收政策,消费税属于中央独立分享税种,地方不参与分享,并且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中央与地方分享方式及比例确定等属于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明确,地方只有建议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了解地方税体系改革动向,积极参与中央调研,更充分地向中央反映代表们关于地方税体系改革相关建议。二是增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分成比例的问题。目前,省与市县共享税种分享比例为30:7025:75,即省级分享小头,市县分享大头,这一分享比例在全国属于最低一档,其他省份大多在30%以上。此外,由于各城市区未实行省直管,市与所辖区之间分享比例则由各市自行确定。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定,完善财政体制的目标是增强上级政府统筹能力,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目前我省市县财力差异较大,省级统筹能力还有待提升,进一步调低省级税收分享比例将影响全省区域均衡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局,请你们予以谅解。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你们的宝贵建议,并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不断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二、关于实施重点企业单项奖补的建议

省财政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先后出台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企业研发财政奖补、高新技术企业经济贡献奖励等系列政策,持续丰富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特别是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培养科技人才、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科技创新税收优惠等5个方面21条措施,预计兑现政策省财政4年将投入超100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支持企业发展。同时,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力度,有效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加大对科研机构、企业密集地区转移支付、新增债券倾斜力度,支持建好学校、医院等相关公共配套设施,营造良好的引才聚才环境。下一步,省财政将严格按政策兑现各项奖补,并不断完善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助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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