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4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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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7-28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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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47号建议的答复
湘财提〔2023〕88号(B1类)
刘爱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局、益阳市政府,现答复如下:
沅江市地处洞庭湖腹地,湖洲水域175万亩,南洞庭湖湿地97%位于境内,是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的主战场。为此,您提出希望继续加大对沅江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洞庭湖环境治理可持续性的建议,我们十分理解。
一直以来,省财政在生态环保资金分配上对沅江市给予了重点支持。一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大。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按国土面积和标准财政收支缺口并考虑森林覆盖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分配,从这些因素看,沅江市均占优,2012年以来,沅江市累计获得补助超过4亿元。同时,考虑到沅江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造纸企业关停任务较重,2020、2021年分别安排2900万元和3300万元用于支持相关工作。二是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大。考虑到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重,省财政给予了专门支持。比如,2019-2022年,累计安排沅江市禁捕退捕专项资金4.8亿元;2022年,安排地表水污染资金3600万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2543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464万元等,专项支持污染治理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支持沅江市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强与中央财政的汇报衔接,努力争取更多增量资金,腾出更多省级财力,尽可能加大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规模,积极支持沅江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按照《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积极研究制定奖补方案,对包括沅江在内的湖区县开展治理工作继续给予支持。三是加紧研究制定沅江市黑泥洲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具体筹资方案,确保相关资金尽快到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建议沅江市主动加大与相关省直主管部门对接力度,按照各部门工作规划,积极储备并申报相关项目,争取项目入库,如有符合条件的项目,省财政也会给予大力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