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3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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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7-28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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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37号建议的答复


湘财提〔2023182A1

贺俊青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产粮大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收悉。经会商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把粮食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合力支持我省粮食生产和发展并持续加大对产粮大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破解产粮大县经济发展的困境。


关于您提出的省人民政府充分考虑产粮大县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省财政对产粮大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破解产粮大县经济发展的困境”建议。省财政会同各有关部门对产粮大县在相关政策和资金方面均给予了重点支持。

一、政策支持方面

除落实中央和省级针对种粮农民的惠农补贴政策以外,积极研究建立支持我省粮食生产和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通过粮油千亿产业工程专项支持我省主食产业化、优质粮油产业发展特色县、粮油科技及粮食行业技能人才教育、市县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专精特新企业品牌建设等方向印发《深入推进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筹措资金启动我省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工作,以粮食绿色仓储、品种品质品牌、质量追溯、机械装备、应急保障能力、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六大提升行动为重点支持内容联合国家大基金设立湖南省乡村振兴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提升重要农产品保障水平的重点产业,农业产业配套环节和关键技术,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规模、提升加工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等,各级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融合项目相关市场主体及其他乡村振兴相关领域。

(二)坚持全程优质化导向,推动粮食经济良性发展。指导省粮食行业协会,联合环洞庭湖地区稻米产业联盟、省食用植物油产业联盟于今年春耕春播、油菜冬播前发布了2022年早稻、中稻、晚稻及油菜籽主推品种,引导农民“种好粮、卖好粮”;要求各地粮食部门指导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主动通过订单生产、预约收购等形式,与种粮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推进优势品种的适度规模化种植,实现“优粮优产”的全覆盖,帮助种粮农民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三)完善产后服务体系,提升粮食产后服务功能。积极发挥产后服务中心功能,先后在72个县市区实施产后服务中心专项建设,共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430个,实现了全省产粮大县全覆盖。2022年,全省稻谷日烘干能力超过8万吨,全年烘干稻谷达300.8万吨,节约粮食达5.4万吨。

(四)推进粮食示范县建设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推动旱杂粮“一县一特”良性发展,2022年开始,连续3年重点支持5个特色县发展旱杂粮产业。引导省内骨干企业牵头组建湖南省旱杂粮产业联盟,并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掘我省旱杂粮产区县发展潜力。2023年,拟支持慈利县、邵阳县为整县制推进大豆单产提升重点县;拟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县35个,其中产粮大县29个。

(五)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种粮农民收益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为防止谷贱伤农,国家每年划定水稻、小麦的最低收购价,当区域内粮价持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就要启动最低价收购。2020-2022年,国家已连续3年提高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20201.27/斤(较2019年上涨0.01/斤)、20211.28/斤、20221.29/斤,今年继续保持1.29/斤;2020-2023年,国家连续4年提高早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20201.21/斤(较2019年上涨0.01/斤)、20211.22/斤、20221.24/斤、20231.26/斤,充分释放了鼓励双季水稻生产尤其是早稻种植、提高农民积极性的强烈信号。

(六)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支持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印发《关于2022年省级财政保费补贴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扩面提标降费的新举措。支持在62个产粮大县全面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累计参保面积2522.19万亩,保费规模9.75亿元,给予各级财政补贴资金7.8亿元,为我省403.29万水稻种植户提供了243.78亿元风险保障,极大地提高了粮食生产的抗风险能力,维护了种粮农民切身利益。油菜、玉米、育肥猪等农产品提标降费,农户自缴比例统一降至20%以下,全省农户减少自缴保费近3000万元。制定湖南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规范性办法,督促承保机构完善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农业保险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农业保险管理能力。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农业生产抗旱(涝)、小麦一喷三防等方面,切实支持农业生产防灾减灾。2022年,我省62个产粮大县水稻投保面积3925.19万亩,保费规模15.3亿元;非产粮大县水稻投保面积598.42万亩,保费规模1.2亿元。自推行水稻大灾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以来,产粮大县规模户保额由最初360/亩逐步提高到大灾保险的800/亩和完全成本保险的1100/亩,产粮大县散户保额也提高至900/亩。

二、资金支持方面

2022年,省财政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粮食相关补助资金266.63亿元(不含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在资金分配时充分考虑粮食生产因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产粮大县,其他涉粮补贴资金充分向粮食主产县市倾斜。如2022年,商品粮大省奖励、产油大县奖励、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应用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轮作补贴、稻谷补贴等涉粮补贴资金分配至产粮大县的资金合计占比约为80%同时,我省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根据各地标准收支缺口计算标准收支缺口越大,获得的补助也相对较多。具体计算各地支出需求时,将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主要粮食产量作为测算因素,对产粮大县予以倾斜支持。

(一)严格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及时下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安排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支持在相关县市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和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和机插机抛秧服务。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安排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支持我省粮油储备、消化粮食财务挂账利息、中央划转最低收购价粮处置、发展粮食产业落实重要农资(化肥)保供稳价相关工作安排中央和省级化肥储备贴息资金,有效平抑我省化肥价格保障农业生产。

(二)支持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充分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在鼓励种粮农民购机用机的基础上,支持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探索通过作业量等要素兑付补贴资金;支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快攻克农机装备关键共性技术。支持建设120家现代农机合作社、60家示范社和25家全程机械化农事服务中心。

(三)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2022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460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任务18万亩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安排耕地轮作补助资金。支持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聚焦稳口粮提品质以及推进三品一标增效益等重点任务,因地制宜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技术,在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上提升优良食味稻米、双低双高油菜等粮棉油糖果菜茶生产能力。支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运输、施用服务,支持粪肥就近消纳、就地还田。支持实施整县集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扶持一批秸秆经营市场主体,健全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完善县域内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增强典型模式辐射能力,有效引领提升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职能,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粮食生产和发展的保障工作,切实扛稳粮食安全责任。

感谢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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