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5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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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7-2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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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55号建议的答复


湘财提〔202351A1

刘真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会商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桂东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在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矿产开发秩序整顿等方面举措有力,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同时,用于环境保护的支出不断攀升,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省财政高度关注,在多个方面给予了倾斜支持。

一、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给予倾斜支持


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省财政从2009开始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主要根据辖区面积、标准收支缺口、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覆盖率等因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生态保护成本和限制高强度开发造成的发展机会成本损失给予财力补偿。桂东县是2010年全省最早纳入补助范围24个县市之一。近年来考虑到我省县市较多,情况较为复杂,我省在中央办法基础上,在保持总体分配原则不变的前提下,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考虑桂东县等地区人口较少,如完全按照中央办法分配可能会“吃亏”,我们在资金分配上对其进行了托底补助,对人口小县予以了倾斜和照顾。二是分配因素增加了森林覆盖率、生态红线保护面积等指标。森林覆盖率越高、生态红线保护面积越大的县市,享受的转移支付就会越多。桂东县属于人口小县,森林覆盖率和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均较高相对来说是受益县之一2022年,省财政共补助桂东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184万元,较上年增加13.3%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提标

近年来,我们会同省林业局多次向省委省政府、国家林草局进行汇报,并通过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建议和提案等方式,积极争取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经过不懈努力,我省自十八大以来的10年间有6年提高了补偿标准。其中,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十八大前5/亩提高至15/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18/亩。桂东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5%,也能从中受益。2020-2022年,省财政累计下达桂东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514.08万元。

三、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2022省财政共安排桂东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61842万元,比年增加13561万元,增长28.1%这些资金大部分没有指定用途,桂东县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用于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理论实践基地建设。需要说明的是,省在测算分配上述补助时,主要根据各地标准收支缺口来计算。标准收支缺口越大,说明困难程度相对较高,获得的补助也相对较多。

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予以照顾

目前,重大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等11个领域已出台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对县市区分类分档时,考虑到桂东县财政运转较为困难,将其划分为省直管县类第三档,对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按最高比例80%对桂东县给予补助,减轻桂东县财政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继续加大对桂东县支持力度。一是加强向中央财政的汇报衔接,努力争取更多增量资金,腾出更多省级财力,尽可能加大对桂东县这样的生态保护建设县补助力度,支持地方尽快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二是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积极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结果在资金分配中应用,支持县市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三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划分,合理确定各级支出责任,规范县级承担事项和比例要求,尽可能减轻市县财政负担。同时,也希望桂东县加强财政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继续为区域生态平衡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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