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6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4-06-10 17:54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69号建议的答复
邓群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基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会商省生态环境厅,现答复如下:
蓝山县地处湘南边陲,是湘江源头所在地,承担着重要的生态屏障功能,为保护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做出了巨大贡献。2010年第一批次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并享受转移支付补助。随着蓝山县生态建设资金需求日益增长,您提出“恳请省人民政府及相关省级职能部门积极向上对接,申请上级适时、适当调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基数,切实提高源头地区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额度。同时,对湘江的源头蓝山县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的建议,我们十分理解和认同。
一、关于适时适当调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基数的建议
近年来,经济形势较为严峻,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省财政克服困难,千方百计腾出财力,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同时,结合中央规定和省情实际,不断优化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引入国土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标准财政收支缺口等客观因素,按照统一公式测算分配。国土面积越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越高、标准财政收支缺口越大,分配的资金也就越多。2023年对蓝山县补助规模为9759万元,2010年纳入补助范围以来年均增速达7.5%。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中央财政汇报争取,并通过盘活存量、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腾出更多财力加大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切实加强省对蓝山县的支持,也希望代表给予更多理解。
二、关于对湘江的源头蓝山县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的建议
省财政一直十分关心蓝山县的发展,在多个方面给予了倾斜支持。一是加大资金补助力度。2023年共安排蓝山县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72783万元,较上年增长14.6%。这些资金大部分没有指定用途,蓝山县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用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此外,为支持蓝山县继续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省里还给予了相关专项补助,如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2300万元、含砷废渣处置工程1139万元等。二是加大新增债券支持力度。在全省新增债券规模较上年下降的情况下,2023年安排蓝山县新增债券10.7亿元,较上年增加3.5亿元,有力支持了蓝山县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领域保安全促发展。三是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上予以照顾。目前,重大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等11个领域已出台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对县市区分类分档时,考虑到蓝山县财政运转较为困难,对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按70%比例给予补助,减轻蓝山县财政负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进一步加大对蓝山县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在内的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充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