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4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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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7-1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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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47号建议的答复
曾光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非税收入精诚共治机制助力缓解地方财政困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会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法制化建设
(一)修订《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基于《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现实意义和迫切需要,2023年以来,在省人大的安排部署下,我厅高度重视,先后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一是开展《条例》执行情况调研。赴市州、省直重点执收单位及江西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学习条例修订经验。二是开展《条例》实施情况自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定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自查,预计于9月形成自查报告。三是启动《条例》修订工作。《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明确将修改《条例》列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我厅根据有关安排,正在开展《条例》修订立法申报相关工作,目前已报厅领导同意,成立“财政+税务”的修订工作专班,并就《条例》修订内容征求了省直相关单位和市州财政局意见。后续我们将根据《湖南省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会同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做好调研论证,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待条件成熟后将修订《条例》申报2025年度立法计划。
(二)完善非税收入相关制度文件
近年来,我厅紧跟中央和省相关政策,先后修订完善涉及非税收入政策管理文件50余件。一是健全完善罚没财物管理政策。自2020年财政部出台《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以下简称《办法》)以来,我们根据《办法》规定,先后出台了涉及纪检监察、政法机关罚没收入管理办法和涉案财物统管办法,目前正在修订我省的罚没物资处置操作规程。二是修订完善收费基金管理政策。自2019年以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先后修订和出台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办法、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制定涉及人事考试等非税收入分成文件10件,配合省发改委印发或重新印发非税项目收费标准及管理文件30余件。三是修订完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政策。连续两次修订《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先后两次明确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政府收储和出让排污权指标基价。
二、关于加快推进非税征管信息化建设
(一)积极推进非税收入共治
我厅基于财政部非税电子一般缴款书改革要求,于2022年1月启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全省改造统建,通过创新性的“中台+前台”建设模式实现了全省非税收入统一征管,系统于2023年9月实现全省所有财政区划全覆盖,目前上线单位已有20437家,合计执收非税收入1508.98亿元。通过统建系统实现了三个目标:一是按照财政部执收项目识别码、缴款识别码、缴款渠道三统一的要求,实现对全省非税收入收费项目、全流程业务办理的规范化管理,并实现了非税收入数据的全面归集,全省非税收入数据可按区划、时间、单位、收入功能科目、执收项目、代理银行、收款账户、缴款渠道等多维度地统计分析,彻底摸清非税收入家底。二是通过拓展缴款渠道提升群众缴款体验,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效率。通过接入全省27家代理银行、对接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和包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支持在线扫码缴费、查询缴费、网银、手机银行、柜面现金、pos机刷卡等多种缴费方式,支持合并缴费和多次缴清等缴款场景,缴款后实时获取电子缴款书,全方位提升群众和企业缴费取票体验。三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有关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发〔2021〕97号)要求,通过全省统建系统实现非税业务管理全流程的全面规范,提升了非税收入征缴的效率与安全性,通过非税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深度融合、数据共享,实现单位基础与非税征收计划的双向联动,并通过标准接口与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人社等部门系统实现业务衔接,推动“业财融合”“征管联动”成为各厅局全省统筹系统建设的有力抓手。
(二)积极推进全省非税收入互联互通系统建设
根据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改革部署,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省级财税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方案>(非税收入)》(财库〔2021〕11号)工作要求,省税务局联合我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全省非税收入互联互通系统建设。目前,系统建设已于今年3月28日通过省政务管理服务局、湖南省党政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前置审查。5月14日,省税务局联合我厅向省发改委报送《关于申请审批湖南省级财税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并于6月7日召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财政评审流程,预计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系统建设、上线工作正快步推进,力求早日推动实现费源信息共享、非税项目授权、征收信息实时赋码,非税收入征收、入库、退库调库、对账等数据的实时共享。
三、关于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精诚共治
(一)建立健全税费精诚共治工作机制
2022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税费精诚共治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22〕64号,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全国首个税费精诚共治办法在湖南落地。办法的出台有力推动湖南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为探索优化税费治理新路径提供了重要支撑。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持续把落实《办法》作为强化非税治理的重要抓手,成立省级专项工作组,印发税费精诚共治年度工作要点、税费信息共享目录清单、提升税费征管效能十条措施,推动构建一个规章、一个平台、三个系列文件、四项工作规范和N个共治场景的“1+1+3+4+N”工作机制。巩固拓展“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协作、信息协力”税费精诚共治新格局,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质效,更好服务财源建设,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以来,堵漏挖潜效果显著,2023年全省通过税费精诚共治实现查补税费超90亿元,成效居中部前列。
(二)提升非税收入精诚共治质效
今年,我们进一步拓展税费精诚共治参与部门、应用领域及“税务+”场景,省财源办先后印发《湖南省省直部门财源建设综合评价暂行办法》《2024年湖南省税费精诚共治重点工作任务》《湖南省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目录清单(2024版)》,将税费精诚共治作为省直部门财源建设综合评价重要指标,压实相关部门涉费信息共享和征管主体责任,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效。省税务局与省自然资源厅签署《推进税费精诚共治服务财源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探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税费精诚共治。后续,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将研究把《湖南省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目录清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将纳税信用统筹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相关部门应用各类市场主体和自然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依法开展联合监督和联合惩戒。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有关非税收入改革要求,更好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为完善非税收入精诚共治机制、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财税力量。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