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2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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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06-1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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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26号建议的答复

刘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财会监督新格局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审计厅、省委编办、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省财政部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各类监督检查,财会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新的成效,但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有短板、会计人员业务能力有差距、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程度影响了财会监督新格局的形成。

一、关于“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力度”的建议

一是出台政策解决财会监督岗位编制设置、人员不足等问题方面。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未经党中央授权,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坚决制止和整治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做出具体规定,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的规定,当前难以通过增加编制的方式解决财会监督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请您予以理解。目前,我厅正推进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拟从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相关中介机构等单位选取、培养、使用财会监督人才,充实财会监督队伍。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统筹使用编制资源,优化调整岗位设置,配齐配强财会监督人员队伍。

二是增设财会监督岗位津贴方面。根据公务员现行工资政策,公务员特殊岗位津贴管理权限在中央,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短时间内难以设立财会监督岗位津贴,请您予以理解。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向中央相关部门反映基层心声,为中央层面制定优化政策提供参考。

三是加大财会监督干部业务培训力度方面。我厅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干部队伍建设与能力培养,邀请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主要负责同志来湘作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专题辅导,厅财政监督局主要负责同志赴市县宣讲《意见》《实施方案》30余场次,推动提升财会监督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采取以干代训等方式,选取市县财会监督干部参与大型监督检查工作,提升监督干部的“实战”能力。此外,在市县财政局长、中青年干部、乡镇财政所长培训班等班次,安排财会监督专题课程,进一步树牢“人人都是监督员,个个身上有责任”的意识,在财政系统内部培养“大监督”队伍。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采取业务培训、跟班学习、参与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财会监督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锻炼监督“尖兵”“铁军”,以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财会监督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经法纪培训和学习”的建议

近年来,为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我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财会知识培训宣传。一是开设财会高端讲堂。邀请高端会计人才,录制《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新准则制度解读视频,为行政事业单位及村镇基层财务人员更便捷地学习会计准则制度提供了新载体和渠道。二是实施省财会金融人才培养项目。在人才选拔分类设计中,单设行政事业类,面向行政事业单位选培高端财会人才,拟建设一支政治素养较高、国际视野开阔、专业素质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的财会行业高端人才队伍,并通过人才辐射引领作用,提升单位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夯实县乡财会基础工作。我厅在全国率先创新开展全省财会师资力量培训“青蓝”工程,通过为期3年的培养,建设一支紧跟理论前沿、熟悉财会实务、契合基层需要的“县域小专家、财会小老师”队伍,通过“培养一人、带动一片”,全面夯实市县财会基础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才培训工作,探索线上、线下多样化学习培训模式。将新出台会计准则制度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必学内容,并第一时间在湖南财政——会计管理专栏更新发布,供广大会计人员学习。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会计等准则制度线下专题培训班,更好贯彻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助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

三、关于“建立全方位财会监督贯通联动机制”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我厅积极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财会监督与其他类型监督贯通协调的有效路径,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是已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我厅已牵头推动建立省级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由省政府秘书长任召集人,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为副召集人,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财政部湖南监管局等17个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为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同时,推动市县财政建立完善财会监督协调机制,当前共有90余个市县建立财会监督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数量达1844家。二是强化各类监督协同联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纪财”“巡财”“财审”联动,发挥各类监督的优势,力求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增强监督工作质效。如近两年,我厅联合纪检监察、农业、审计等部门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深化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及融投资领域专项监督、PPP项目清查整治专项监督、“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等多项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三是开展构建“大监督”格局大讨论。按照省委解放思想大讨论的要求,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各相关省直部门(单位)、现场检查组开展构建财会“大监督”格局大讨论,重点研讨建立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寻解决办法,为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制定完善财会监督与其他类型监督贯通协调的办法,力争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监督共推,推动“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深度融合,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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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2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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