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0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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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6-1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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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09号建议的答复
李艳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转移支付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会商省生态环境厅,现答复如下:
岳阳市作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也带来了较大的支出压力。因此,您提出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转移支付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我们十分理解。
一、关于加大对岳阳生态保护补偿一般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
省财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岳阳市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从多个方面给予了支持。一是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2023年,安排岳阳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102.8亿元,增长16.6%。这些资金大部分没有指定用途,岳阳市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二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予以倾斜。2018年起,省财政将长江经济带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分配的重点区域,对长江经济带和环洞庭湖县市给予适当补助,2018年以来累计安排岳阳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超25亿元,年均增长10%,其中2023年安排3.5亿元,增长20%,支持岳阳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三是完善生态补偿政策。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财政稳步推进不同领域、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成效。2023年,省财政分别安排岳阳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流域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851.52万元、831万元。四是环保专项补助方面予以重点支持。2023年安排岳阳市3.85亿元,用于实施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部委政策及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岳阳市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增加岳阳市本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建议
目前,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范围包括财政部《2018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重点补助县域名单》、环保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确定的生态功能区县市、主要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市本级并不属于此范畴。但考虑到岳阳市本级生态保护投入大,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在新增债券安排等方面加大了支持力度。如,2023年下达新增债务限额68.5亿元,增长46%,其中定向安排自贸试验区建设5亿元、乙烯炼化一体化、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项目20亿元,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重点区域发展;2021年安排市本级生态保护类转移支付5000万元。下步,省财政将继续关注岳阳市本级发展,及时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关于支持岳阳三个电厂项目建设的建议
省里一直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建设,对岳阳市拟建的3个火电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已组织技术单位按照现有工程、拟建工程叠加两种情形,就区域大气常规数据开展论证分析,帮扶岳阳市优先挖潜本区域内部减排潜力解决总量及削减来源。目前,该项目已初步获取大气污染物市内削减替代来源,环评文件还在编制过程中。下一步,将继续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岳阳市火电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省财政对符合专项债券支持条件的,将按程序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