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4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6-07-09 19:03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46号建议的答复
张湘军代表:
您提出的《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基层财政收入增量有限,而“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攀升,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您提出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保障能力,提升资金使用质效,十分具有借鉴意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优化结构,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的建议
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相关改革工作。一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十四五”期间,省下达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超67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财力性转移支付不指定用途,由市县统筹安排使用。二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十四五”期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从84.8%提升至89.1%,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从29.7%提升至41.9%。三是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补助主要依据标准财政收支缺口测算分配,缺口越大分配越多。如炎陵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人口、地理条件等因素已经在标准收支缺口测算中得到了充分考虑。同时,省财政稳步推进财力性转移支付破基数改革,逐步降低基数分配比重,提高动态分配比重,资金分配与市县财力状况和形势变化匹配度进一步提升。四是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深度整合。“十四五”期间,省级专项资金数量从47项压减至33项,2026年进一步压减至28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从587.5亿元下降至460.5亿元。涉及多个领域的重大项目,优先采取跨部门、跨专项统筹的方式予以保障;支出方向相近的专项资金,探索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避免重复投入。
二、关于“精准施策,提升专项转移支付效能”的建议
省财政持续加强管理,提升专项资金使用质效,对于中央明确不能调剂使用的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按照中央规定执行,对于中央没有明确规定的,采取多项举措给予市县更多自主权。一是加大因素法分配力度。目前28个省级专项中有22个采取因素法或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给予了市县相应可统筹空间。二是赋予市县合规统筹权限。督促省直部门在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合规赋予市县一定统筹能力,不得在中央和省规定外下达市县资金使用约束性任务,不得设置“玻璃门”固化资金用途。三是推进存量资金盘活。除中央明确必须专款专用和按规定保留的财政科研经费外,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允许市县财政在不改变支出大类情况下合规统筹使用。
三、关于“简化程序,强化激励,引导县级提质增效”的建议
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与我们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方向高度一致,我们目前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规范项目库管理。省财政协同相关主管部门推进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项目实行标准化分类,规范立项依据、实施期限、支出标准、预算需求等要素,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切实增强预算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强化绩效导向。所有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随省级预决算草案一并报省人大审查,每年选择部分项目和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95%以上的省级专项资金分配考虑绩效因素,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压减4个低效专项2.6亿元。积极探索在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中引入绩效因素,如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等。三是加大激励引导。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积极引导激励市县发展产业、培育财源,实施市县上划省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奖励、财源建设激励、园区产业发展提质等奖励政策,“十四五”期间已兑现奖励资金超36亿元。
炎陵县是革命老区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近年来,省财政给予了积极支持。2021—2025年,下达炎陵县转移支付69.1亿元,是其地方收入的3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下达新增债券17.7亿元,有力支持炎陵县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保安全促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所提意见建议,一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提升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继续推进“破基数”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市县支持力度。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优化资金分配和绩效管理,合规增强市县统筹能力,提升资金使用水平。三是优化项目申报管理。协同省直部门积极探索项目申报标准化、信息化流程,持续加强对市县项目申报指导和服务。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财政厅预算处颜晴川
联系电话:0731-85165924,手机号码:1889039046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41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