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6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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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6-07-09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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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64号建议的答复

                                       

彭兴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粮食安全生产农业保险及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5年全省水稻种植保险承保面积达3718.2万亩,保费规模13.56亿元,各级财政累计补贴11.32亿元,为463.14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41亿元,有效发挥了农业保险在防灾减损、扶危济困中的“稳定器”作用。

一、关于“以年为单位延长水稻保险期间”的意见

水稻的生长周期并不与自然年匹配,其风险具有阶段性、分茬差异化的特点,各茬口风险类型、高发时段完全不相同。水稻保险的保费、保额、费率均按单茬生长期核定,按年承保将无法准确厘定风险和费率。且种植面积在年内存在动态变化,早、晚稻种植面积往往不一致,按年打包承保无法精准核定实际投保面积,易造成多保、漏保、错保。

我省水稻种植周期高度集中、承保面广量大,且基层需完成农户信息采集、地块核定等繁杂环节,实际出单时间往往晚于水稻实际生长期,易导致保险空窗期。为在最大限度压缩空窗期和确保愿保尽保之前取得平衡,我厅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2〕33号)明确“水稻保险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70天”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了节点管控措施。明确要求早稻起保日期不得晚于5月20日,中稻或一季稻不得晚于6月30日,晚稻不得晚于8月20日。通过设定刚性时间节点,倒逼承保机构前置服务,确保保险责任期间与水稻主生长期紧密衔接,保障农户合法权益。

同时,为实质性填补育秧期等特定阶段的风险缺口,我厅依据《关于省以下品种农业保险业务市场化改革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3〕25号),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水稻育秧保险、水稻制(繁)种保险等补充型险种,并给予省级财政奖补。目前,我省已开办水稻种植保险、育秧保险、水稻制(繁)种保险等多个品种,农户投保后,即可实现从育秧到收获的“无缝衔接”保障。

二、关于“农户在保险机构遴选中要有投票权”的意见

为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省已建立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农户满意度为标尺的承保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我厅在《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湘财金〔2024〕29号)和《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办法》(湘财金〔2026〕4号)均明确将“农户满意度”“理赔规范”列为重要指标,通过查阅资料、随机电话回访、村级现场问卷、第三方独立测评等方式量化赋分。绩效评价结果与承保资格直接挂钩: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机构取消下一年度承保资格;对满意度低于85%的机构实行约谈整改并暂停新增业务;对弄虚作假、服务严重缺位的机构依法依规清退。对于您反映国寿财险水稻理赔金额不合理的问题,我厅已会同湖南金融监管局督促国寿财险湖南省分公司对国寿财险望城公司开展检查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后续如发现保险公司未据实理赔的问题,农户可向当地财政、金融监管部门部门反映情况。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湖南金融监管局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承保机构在后续理赔工作中严格执行查勘定损标准化、损失核定透明化、赔款支付直达化的刚性要求。同时,督促市县财政部门指导乡镇政府、村委会在遴选过程中充分听取种植大户及农户代表意见,并进一步督促保险公司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将定损依据、损失率计算过程向农户讲清讲透,让更多的农户积极行使监督权利,切实提升农业保险服务的透明度与群众的获得感。

三、关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实施受灾救助补贴”的意见

我省已构建多层次灾害损失补偿机制,针对区域性重大自然灾害,将依据《湖南省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农〔2023〕63号)分级启动应急响应,对保险赔付后生活仍困难的农户给予临时救助,构建“保险+救助”双重防线。2025年5月至6月,我省先后遭遇五轮强对流天气过程,导致全省172.8万亩农作物受灾,涉及水稻等粮食作物及茶叶、烟叶等经济作物。汛情发生后,我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厅级领导带队赶赴一线指导抗灾救灾,组织22个水稻专家服务团队分片包干,开展全流程跟踪服务,精准提供救灾技术指导。同时,我省主动向农业农村部汇报对接,争取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6180万元,省本级安排救灾资金800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受灾严重的脱贫地区、粮食生产重点县等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协同相关部门,重点解决好“保障充分性”和“服务满意度”两个关键环节,为全省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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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吴琦,省财政厅金融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0731-85165270。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4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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