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7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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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7-09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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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73号建议的答复
詹立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经济大县发展的配套政策举措更具体、更实在、更具针对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赋予经济大县与地级市同等项目决策管理权限的建议
按照《关于优化调整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规〔2023〕476号)有关规定,常德市所辖县市区实施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政府项目,需报市级评估论证。202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经济大县发展的试点政策,明确依法赋予经济大县与地级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议桃源县积极向常德市反映情况。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跟踪经济大县放权赋能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市县诉求事项的梳理、协调和反馈,推动省级权限宜放则放、精准赋能。对市级权限事项,将积极推动有关市州结合经济大县发展需要,研究采取针对性赋权举措,进一步增强经济大县发展自主权和基层获得感。
二、关于在置换债券和专项债安排上给予倾斜的建议
2025年以来,省财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综合考虑经济大县的发展需求、债务风险和债务余额等情况,在置换债券和专项债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2025年,省财政共安排20个经济大县专项债券307.2亿元,占全省县区的32.6%,高于其GDP占比4.5个百分点。其中,安排桃源县11.6亿元,有力促进扩投资、防风险、惠民生。同时,加大置换债券支持力度,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加速化解。
后续,建议桃源县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充实项目储备库,省财政将在园区平台、基础设施、现代化产业体系、城乡融合、民生保障等方面,持续加大专项债倾斜支持力度。同时,省财政将综合考虑桃源县隐性债务规模、平台退出情况等,在研究分配置换债券时给予积极支持。
三、关于优化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机制的建议
省财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经济大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2025年共下达20个经济大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各类财力补助264.5亿元,较上年增长9.2%。在分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2025年共下达20个经济大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1亿元,占全省县区补助金额的20.2%。
关于您提出的“设置成本和财政供养人口率差异系数,并在此基础上对兼具人口、农业大县特征的经济大县给予专项因素倾斜”的建议,一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补助主要依据标准财政收支缺口测算分配,缺口越大分配越多;二是在测算标准收支缺口时,我们已设置了地区间成本差异系数,并考虑了县区人口规模、区位地形、财政供养人员和人均支出成本等因素,桃源县人口规模大、农业支出多等因素已经在标准收支缺口测算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关于您提出的“将非税收入财力部分折算比例”的建议,一方面,非税收入是地方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力的重要来源;另一方面,非税收入执收过程中又会产生一定的成本性支出,因此我们采取折算一定比例的方式将非税收入计入财力。后续,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结合桃源县等地区实际情况,充分研究论证,逐步优化完善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使测算分配与市县财政运行实际情况更相契合。
四、关于在中央资金申报中对经济大县实行专属申报或项目排序优先的建议
一直以来,省财政始终坚持在项目谋划、申报、审批和资金拨付方面,对桃源县等经济大县给予重点倾斜支持。仅2025年,省财政就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支持桃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长江沿线高质量绿色融合发展、桃源县第九中学整体搬迁等重点项目实施,有力支持了桃源县基本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继续对桃源县符合中央政策导向的项目给予优先推荐、重点争取。也请桃源县提前做好谋划,对标中央各相关项目和试点创建要求,进一步抓实项目前期储备,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财政厅预算处颜晴川
联系电话:0731-85165924,手机号码:1889039046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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