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3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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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6-07-09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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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39号建议的答复

                        

陈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省级专项渔业保险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农业保险始终坚持“扩面、增品、提标”工作方针,险种数量由2007年的3个增至2025年的80余个,保费规模持续扩大,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湖南作为“鱼米之乡”,渔业是全省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我省高度重视和支持渔业的高质量发展,以促进渔民增收为出发点、以稳定民生为着力点,更好地发挥国家惠农政策对渔民的保障作用,持续提升渔业保险的保障水平。

一、关于“强化省级统筹,实现全域均衡覆盖”的意见

2023年4月,我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湖南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省以下品种农业保险业务市场化改革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3〕25号),正式将“淡水鱼”纳入省级市场化改革试点范围,明确省财政按保费规模的10%给予奖补。截至2025年底,全省共备案渔业保险产品48款,辖内主要农险经营保险机构均有相关产品在售,地区覆盖14个市州。产品种类已涵盖淡水鱼养殖保险、气象指数保险、价格保险及饲料期货价格保险等,全面覆盖从苗种投放、生长培育到市场流通、销售变现全周期各关键环节,防范养殖过程中的自然灾害、疾病病害风险,并对冲气象灾害、产品价格波动及饲料成本上涨等经营风险。2025年,全省渔业保险为1.9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07亿元,支付赔款5亿元,受益农户5108户次,对渔业增产保供和稳定农户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关于“加大财政投入,筑牢补偿底线”的意见

依托湘财金〔2023〕25号文,渔业等我省千亿产业重点品种可享受最高档的10%比例补贴。同时,鼓励洞庭湖区等重点渔业产区结合本地财力给予配套补贴,构建“中央+省+市+县”多级联动的补贴体系,切实降低渔民参保成本。

针对渔业生产的高风险特性,我厅已牵头建立省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构筑了“再保险+大灾准备金+财政超赔补偿”的多重防线,实现跨区域、跨行业的风险分担。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农业保险再保险改革的部署要求,我省已督促省内各承保机构全面接入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农再)。自2021年起,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含渔业)均按比例向中农再办理成数分保,实现了农业大灾风险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分散。二是严格执行《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3〕129号),督促各承保机构按规定足额计提大灾准备金,并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逐年滚存。三是建立省级超赔补偿机制,对于开展市场化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当单个险种自然年度内已决赔款总额超过实收保费100%且不超过150%的部分,省财政按不超过30%给予风险补偿。通过上述机制的协同发力,确保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足额补偿渔民损失,保障我省渔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三、关于“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补偿效率”的意见

针对渔民反映突出的“查勘难、定损慢、赔付迟”问题,我厅联合湖南金融监管局以数字化、标准化为突破口,系统优化农业保险服务流程。一是推行数字化服务。2025年4月,全省农险全险种承保理赔线上化平台全面启用,渔民可通过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数字化工具,实现资料上传、投保确认、公示反馈、保单下载验真、理赔报案及查询等核心环节操作全流程线上办理,“足不出户”办理业务。二是推动产品标准化,2024年12月,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出台淡水鱼养殖保险行业示范条款,统一理赔标准,减少因条款歧义引发的纠纷,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四、关于“强化协同保障,夯实落地根基”的意见

我省连续两年印发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的工作通知,要求辖内各保险机构做好政策、产品和服务宣传,确保惠农政策和支农服务见实效。同时,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7.8”保险宣传日等活动,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共筑诚信环境。目前,我省辖内保险公司在保单签发、赔款支付等关键节点必须通过短信等方式向农户进行“点对点”实时告知;同步在核心乡镇树立农业保险宣传牌,并根据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宣传材料。

为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省已建立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农户满意度为标尺的承保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我厅近期印发的《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办法》(湘财金〔2026〕4号)进一步强化了绩效导向,明确将“农户满意度”作为重要评审指标,通过随机电话回访、村级现场问卷、第三方独立测评等方式量化赋分。评价结果直接与下一年度业务份额分配与财政奖补资金拨付挂钩。对存在虚假承保、虚假理赔或服务效率低下的机构,采取扣减奖补资金、限制业务资格等措施,倒逼服务质量提升,切实维护农户权益。

2024年6月,我省印发了《湖南省农业保险风险减量服务实施方案》,引导保险机构加大资源投入,参与农业生产全过程风险管理,联合农技部门开展疫病研判和防治措施研究,提升农业保险防灾减损专业水平。目前辖内主要农险经营保险机构均与省气象服务中心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由省气象服务中心定期向保险机构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保险机构可及时对气象灾害等风险向渔业养殖户进行预警。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协同相关部门持续提升渔业保险服务现代化渔业强省建设的支撑力、适配度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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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职务:吴琦,省财政厅金融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0731-85165270。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4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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