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提〔2017〕420号(A类)
卓和平委员:
您《关于加强对PPP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全力推广PPP模式,工作进展总体上比较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PPP在中国发展时间较短,还存在PPP相关领域人才匮乏,部分地区对PPP模式的理解还不够透彻等问题。为规范PPP模式在我省运作实施,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三库一平台”,从源头管控项目。“三库”指PPP项目库、专家库和咨询机构服务库,利用各领域专家资源为项目提供智力支持。“平台”指连通省市县三级的PPP综合信息平台,要求全省所有PPP项目均录入信息平台管理,向全国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以公开促规范。
二是加强财力测算,防控债务风险。要求各地财政部门严格执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对项目涉及的政府支付责任进行识别、测算和评估,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同时,将PPP项目与政府债务进行联动管理,要求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编制债务预算。
三是严格评审制度,保障项目质量。建立了逐级、多轮筛选机制,坚持把握“四个门槛”:规定凡是合作期低于10年,未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采用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或以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实施机构的项目,一律不能纳入示范项目范围。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推进项目。2016—2017年对我省PPP示范项目开展了三次PPP专项督查,督查范围包括各市州、县市区全部PPP示范项目,重点了解PPP改革工作推进情况,PPP项目执行情况,PPP操作程序合规性、项目实施质量等。
委员提出应尽快建立健全我省PPP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通过整合政府审计和社会中介审计的力量,加强对PPP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的建议,我们认为很有针对性,也切实可行。我厅将积极协调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规范PPP项目建设,防范PPP项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