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7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8-08-28 00: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7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18573号(A类) 

王政委员: 

  您《关于扩大我省农业保险覆盖面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业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的重大举措。我省2007年以来,保险品种日益丰富,品种数量由起步时的3个增加到2017年的61个;保费规模稳步增长,保费收入从2007年的7.48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31.25亿元,年均增长15.37%;政策力度逐年加大,2017年各级财政保费补贴22.22亿元,是2007年的4.37倍,年均增长15.39%。保险功能不断强化,自2010年以来,农业保险赔付率均在70%以上,为广大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养殖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与此同时,农业保险也存在覆盖面不够广、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经营效益不高,农业生产面临着较大风险,一旦遭遇天灾人祸,农民难以承受。因此,让更多农民受益,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十分必要。 

  一、关于扩大财政补贴品种范围的建议 

  2007年以来,全省上下逐步形成了中央、省级、县级3个层级的农业保险补贴品种体系,农业保险从2007年起步时的3个品种增加到2017年的61个。其中,中央品种2007年的水稻、棉花、能繁母猪3个品种,增加到现有的10个品种(新增油菜、奶牛、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玉米、甘蔗),基本覆盖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省级特色农业保险品种2014年的鸡、鸭、鹅、甲鱼、湘莲、烟叶6个增加到目前的12个(新增柑橘、茶叶、葡萄、能繁母牛、水稻制种、生猪价格指数),基本涵盖湖南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农产品;县级品种由各地自主确定,省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2017年县级奖补农业保险品种包括蔬菜、油茶、药材等33个,大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农产品,满足不同区域农户的差异化需求。在此基础上,探索开展了精准扶贫保险、巨灾保险、大灾保险等一系列农业保险扶持政策。下一步,我厅将从品种、地域、参保对象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差异化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一是对现有品种扩大参保比例,覆盖更广的地域和更多的参保对象;二是将新兴优势农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并对现有品种进行调整,不断优化品种体系。 

  二、关于完善农业保险再保险措施的建议 

  政策性再保险公司必须取得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牌照许可,并且标准比一般性保险公司要求更高,需要更高的风险管控能力。我国目前还没有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完全市场化经营管理的农业保险再保险模式,即由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购买再保险分摊风险;二是政府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省财政从2017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建立巨灾保险补偿基金,为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同时,我省从起步时就建立了农业保险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承保公司按照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定期存入保险公司风险准备金专户,以备应对大灾风险。此外,国家财政从多方面为保险公司减少成本、降低风险,自2007年开办农业保险以来,除巨灾保险以外,其他农业保险均已经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适度调整各级财政配套比例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不断加大,2017年,各级财政保费补贴22.22亿元,有效减轻了农民的保费负担。一是中央品种的财政补贴比例较高。如水稻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已经达到65%以上,其中产粮大县已经取消县级财政配套,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达75%以上,水稻大灾保险试点的14个产粮大县已经达到80%。育肥猪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最高达到70%。二是省级特色品种的财政补贴较中央品种稍低。由于省级特色品种面广量大,我省财力有限,省级财政按照发达地区20%、欠发达地区30%、贫困地区40%给予补贴。三是针对贫困地区开展了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省级财政给予50%的补贴。同时,与省扶贫办商定贫困县可从每年省级拨付的扶贫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保费补贴,其比例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补贴40%、对参与精准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补贴20%。四是针对洪涝灾害多发的省情,实施了巨灾保险试点,保费由省市县财政全额统筹安排,其中人身死亡巨灾保险保费由省级财政100%承担,农业巨灾和农房巨灾保险保费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50%由市县财政承担。经测算,我省农业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已经超过保费总额的60%。在中央和省级补贴已占保费总额60%以上的情况下,让县市区和投保户承担一部分保费,有利于增强县市区管理的责任心、积极性,也有利于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下一步,我厅将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贴比例,并向财政部积极争取提高保费补贴标准。 

  今后,随着农业保险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厅将积极研究新政策,根据农村发展新形势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断创新农业保险新产品,服务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同时,对已开展的品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覆盖面,更好的保障农民利益,促进我省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为我省农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金融处    韦士广 

  联系电话:0731-85165216          

  湖南省财政厅 

                               2018611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7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8464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