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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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11-2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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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000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民盟湖南省委:

《关于健全我省财政科技投入体制机制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会省科技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财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长。2017-2020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分别为91.4亿元、129.9亿元、170.7亿元、220.7亿元,同比增长26.3%41.9%31.4%29.3%,分别高出全省财政总支出增速17.8个、32个、25个、25个百分点。同时,资金支出方向进一步集中,聚焦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区域创新能力提升、普惠性政策兑现与创新环境建设等7大计划(专项、基金)。从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全省从2016年的1.13%上升到2019年的2.14%提升幅度居全国第6,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52个百分点。财政投入的增加带动了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和强度均实现快速增长。2019年全省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从2016年的468.8亿元增至787.2亿元,年均增速18.9%,居全国第5位,年均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6.7个百分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从2016年的1.50%提升至1.98%,提高了0.48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2位。2018年至2020年,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连续三年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奖励通报表彰。

下一步,省财政将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实施研发奖补和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社会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一是加强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深化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聚焦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科技投入机制,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稳步增长。二是继续执行研发后补助、奖补等政策。2021年省财政预留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奖补资金12亿元,继续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2%三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湖南省《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6号)要求,建立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的财政科技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四是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进入技术创新领域,构建多层次、多方式、多元化的科技资金投入体系。五是研究制定十四五财政科教工作规划。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南的新要求、新定位、新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支持政策,创新支持方式,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到二三五年基本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区域创新平台辐射能力不断增强,全省科技创新一盘棋的格局基本形成,进入创新型省份建设前例。

二、关于以财政科技投入绩效为导向,改进科技资源配置的建议

省财政厅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配合相关部门以推动重大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为契机,努力把湖南打造成科技创新高地。

(一)打造导向明确、基于绩效的项目形成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瞄准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和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强化需求凝练与全链条设计,打破科技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探索项目揭榜挂帅、经费包干制等试点,引进优秀团队开展协同攻关,为科技工作者松绑赋能按照以事定钱、钱随事走原则,建立项目法与因素法、前资助与后补助、一次性拨付与滚动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

(二)大力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建设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通过搭建湖南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技术产权登记交易平台等,聚集高校院所、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创新载体及科技成果库、专利库、企业技术需求库、专家人才库,为有需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专利技术成果需求信息发布、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等相关服务,有力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科技力量整合。强化重大创新平台(基地)、重大标志性工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等项目凝练设计,集中力量支持一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平台。淡水鱼类发育生物学、木本油料资源利用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国家基础科学中心等获批。以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启动国家重点实验培育基地建设,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投入协同联动。加入国家自科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实施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科技助力经济2020”项目等,争取了一批国家重点专项项目。健全科技+”“+科技机制,与省直部门协同,成立科教、科卫、科药等联合基金;加强省市县互动衔接,与衡阳、株洲、湘潭、常德、益阳、怀化等市州设立省市联合基金。

(五)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按照集中财力、聚焦重点、连续支持等原则,围绕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等重大产业需求,推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攻关。2020年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76亿元,支持全省271个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项目和5“100”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建设。

(六)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试点。省财政厅统筹财政专项资金,联合省科技厅等相关省直部门出台《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实施办法》,支持建立银行信贷支持+财政风险分担的科技型企业融资新模式,引导金融服务科技创新。

下一步,省财政厅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绩效考核,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不同种类成果形成细化的评价标准,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开展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改革,让科研人员有更大的积极性、更大的自由度、更多的获得感,推动创新活力持续释放。二是支持建立科技决策咨询系统。成立两院院士、高层次科技战略专家组成的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对全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科技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重点专项设置和任务分解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成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市州或其他联合单位共同成立联合基金管理委员会,吸纳专家学者加入,拟订联合基金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和发布申报指南,组织实施联合基金项目计划。加快建立科技咨询支撑行政决策的科技决策机制,建设高水平科技智库,建立完善若干专门委员会,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为科技创新重大决策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持。三是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抢抓国家实验室布局、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优化重组机遇,支持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先提升行动;2021年新增安排1亿元继续支持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大科学装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湖南,支持完成国家超算长沙中心升级换代;着力推进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新区、岳麓山大科城、马栏山视频文创园、郴州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以及长沙创新谷、株洲动力谷、湘潭智造谷等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继续协调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2020—2022年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5亿元,支持岳麓山大科城重大科技平台、产业、项目建设与人才培养。四是研究出台关于支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若干财政政策。为着力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谋划推动新起点上的全省科技创新,省财政厅正在研究起草关于支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若干财政政策,支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础研究发展、创新主体增量提质、芙蓉人才行动、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优化等科技创新七大计划

三、关于引入第三方机构,改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成果评价的建议

近年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强化财政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导向,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创新发展,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现场评价工作,加强项目管理诚信建设,督促问题单位整改,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一)建立财审联动机制。为破解我省在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预算绩效管理权威性不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足、部门协同配合不够等瓶颈问题,省财政厅立足财政部门把关守口职能和审计部门经济卫士定位,积极与省审计厅进行工作对接,探索建立了指标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的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机制,并将财政科技资金纳入财审联动范围。

(二)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现行通用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财政科技资金绩效评价的特点和个性要求,在三级共性指标下分别设置具体、可量化的个性指标,确保评价正确导向和评价结果质量。一是坚持分类评价原则。将财政科技资金区分为技术和产品开发类、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和应用示范类,分别设置评价指标权重。对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各项指标进行精细化,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效益、满意度等维度进行评价,更加科学地衡量与评价专项资金的产出与效果情况。二是实行综合绩效评价。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项目执行期满后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相对独立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优化完善综合绩效评价流程和程序。强化承担单位验收责任,提升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三)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过程全程监控。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效推动科研项目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强化科研项目参与主体信用监管,实现与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审查接口的互联互通,自动筛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单位。加强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信用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对专家实行6个等级信用管理,根据专家履职综合评价进行信用积分,专家信用情况直接与选取使用和出库挂钩。项目立项后,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约定绩效考核指标,每年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现场评价工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配合相关部门,重点抓好完善评价制度等基础改革,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一是规范第三方评价制度。出台对第三方中介的考核办法,规范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客观性、专业性、科学性,确保第三方机构有序管理。绩效评价完成后,组织专家对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点评,着重从绩效评价的规范性、客观性以及反映情况的深度和提出建议的高度进行点评,同时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当年的委托费用挂钩,并作为下年度聘选第三方机构的重要依据。探索绩效评价政府雇员制。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三是加强科技资金绩效管理。对科技资金实行中长期绩效评价,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实现资金资产资源绩效管理全覆盖,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鲜明导向。建立科技资金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价、结果反馈与运用的闭环体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姓名、职务:徐洪武,省财政厅科教处处长

联系电话:0731-85165289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

邮政编码:4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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