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5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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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06-1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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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53号提案的答复

王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国家革命老区财政弱县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会商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现答复如下:

安乡县是典型的农业大县、财政穷县,对上依赖度高,财政运转比较困难。特别是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安乡县财政收入增量有限,而“三保”、债务还本付息、水患整治等刚性支出持续攀升,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我们对此也比较清楚,并尽可能对安乡县给予了倾斜支持。2023年,省财政共下达安乡县各类财力补助12.4亿元,较上年增长23.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关于“恳请在财力补助方面予以支持”的建议

一直以来,省财政持续坚持财力下沉,着力提升安乡县等困难县区的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转移支付加大支持。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完善财力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困难县区补助力度,专门切块资金弥补刚性支出缺口,安乡县已享受了相关政策。同时,考虑安乡县珊珀湖治理投入较大,县级财政运转困难,省财政专门安排了生态治理补助。二是新增债券予以倾斜。2023年安排安乡县新增债券10.1亿元,增长71.1%,支持安乡县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领域保安全促发展。三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给予照顾。在推动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时,省财政充分考虑安乡县实际困难,将其划为省直管县第二档,对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70%,安乡县分担责任较改革前有所减轻。

二、关于“给予重点项目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系列制度文件,推动实施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园、产业强镇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全省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省里积极对安乡县给予了相关支持,如争取安乡县获国家认定纳入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将统筹安排中央预算资金予以支持;“十四五”以来,安排水利资金6.66亿元,支持珊珀湖流域河湖水系连通补水调枯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排涝能力建设等重点水利项目;安排水产养殖资金5589万元,支持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种业提升、设施渔业等方面。由于专项资金遵循“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分配,建议安乡县对标各相关项目创建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工作,积极向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创建省级及以上项目,对安乡县符合条件的项目,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单位按规定积极予以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您提出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预制菜产业园”项目,目前省里暂未设立专门项目予以支持,若后续出台相关政策,届时将对安乡县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支持。

三、关于“砂石资源费省市分成部分予以倾斜”的建议

省里一直高度重视市县相关诉求,2018年以来,考虑到县级河道砂石资源开采和管理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已对省管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分成比例进行了两次调整。2021年,省里重新制定《湖南省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湘财综〔2021〕15号)。关于您提出的省级分成问题:一是按照现行政策,市管河道和县管河道的砂石销售收入,省级不参与分成;省管河道属于以省为主、省市共享的资源,其建设任务主要由省级承担,省级应当分享一定比例的河道砂石销售收入。二是在具体分成比例上,政府统一开采管理方式实现河道砂石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下同)的40%作为开采企业收入,剩余60%中,54%归属市县,省级仅分享6%,已充分体现了对市县的倾斜支持。三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明确规定“逐步取消对各类区域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的政策”,将河道砂石销售收入省级分成予以返还,不符合中央体制改革要求。

下一步,省财政将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持续下沉财力,进一步向安乡县等困难县区倾斜。同时,请安乡县加大财源培育力度,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推动安乡县经济财政稳步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8日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5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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