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99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5-06-20 08:28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99号提案的答复
岳创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省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财政大力支持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民生是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占比一直保持在70%以上,去年达到73%,为发展民生事业、增进民生福祉提供了坚实支撑。今年,全省将筹集资金571.64亿元支持办好全省十大民生实事,较上年增长6.5%。积极探索财力吃紧情况下办好民生事业的机制和办法。省财政具体在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做大收入蛋糕,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争取中央政策利好,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抓好财源建设,建好金芙蓉基金,以不断强化民生实事的财力支撑。二是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民生事业。始终将民生支出摆在优先保障位置,按照“有保有压”原则,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同时全面梳理规范民生政策制度,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补助标准,确保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三是纵深推进财政改革,腾出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发展和改善民生。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腾出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发展和改善民生。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权责配置,加大财力下沉,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四是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确保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将符合条件的民生补贴信息全部纳入“互联网+监督”平台,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骗取民生资金的行为,发现一起、彻查一起、问责一起,确保民生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对具体建议的答复
委员提出的“合理调低市县配套资金比例”“出台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强流程监管凸显资金绩效”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资金筹集上,省财政注重一是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衔接,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充分考虑市县财政紧平衡的压力,科学做好资金的各级分担测算,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了较大比重。从总体上看:2025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24个项目预计投入总资金571.64亿元,较2024年增加35亿元,增长约6.5%;各级财政资金投入432.64亿元,较上年减少19.77亿元,减少约4.4%(其中:中央投入资金为231.86亿元,占比40.6%,较上年减少15.57亿元,减少约6.3%;省级投入资金为99.38亿元,占比17.4%,较上年增加9.52亿元,增长约10.6%;市县投入资金为101.40亿元,占比17.7%,较上年减少13.72亿元,减少约11.9%);其它社会投入资金为139亿元,占比24.3%,增长约65%。从项目分类看:一是全部由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如“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农村通信网络巩固提升工程”等;二是全部由中央、省级财政和社会资本承担资金保障的,如“改善省属本科高校学生住宿条件”“开展生活类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数字惠民工程”等;三是按照共同事权比例原则确定资金分担比例的,如“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等,对这类项目省级承担比例在80%以上;四是根据省政府明确的事权划分原则确定投入责任(中央及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的,如“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根据《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4号)规定,市县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职责,相应承担支出责任,省级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资金补助,2025年省级承担比例约为60%;五是无明确分担比例的项目,如“推动城乡就业”“实施残疾人关爱”等,省级承担比例在80%以上。
下一步,省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您所提建议。在确定配套资金比例方面,加强资金统筹,合理确定各级支出责任。坚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按照项目任务的具体实施计划,做好资金各级分担情况测算。一方面充分考虑市县可承受能力,另一方面省级也不能大包大揽。会同相关部门尽早细化出台各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避免“钱等项目”;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方面,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衔接,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积极性;在加强资金监管方面,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与审计监督常态化联动,强化监督结果运用,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民生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对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和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项目入库、调整预算有机衔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持续擦亮高质量发展的民生底色。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6月3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刘凌
联系电话:0731-85165560,手机号码:13755063863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41001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提案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