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4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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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6-2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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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40号提案的答复
张军良委员:
您《关于加强闲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跨层级调剂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结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提到的“统筹推进央属在湘、省属在长以外低效闲置资产的跨层级调剂使用”的建议,对我省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拓展了思路,在树牢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鲜明导向、提高循环利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保障事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具有深远意义。央属在湘、省属在长以外低效闲置资产体量巨大、潜力巨大,打破限于系统内部调剂使用、依赖市场化处置的常规思路,构建央地、省市国有资产调剂循环机制,以最简捷的方式,统筹调剂央地、省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现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盘活利用。
一、所做工作
(一)政策支持。一是2023年5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效能,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财办资〔2023〕13号)、《湖南省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总体工作方案》(湘政办函〔2023〕26号)等要求,省财政厅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盘活工作方案》。二是为持续推进办公用房规范管理、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党政机关闲置办公用房处置利用的指导意见》。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监狱、戒毒)系统土地房屋资产规范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关于法检司系统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及资产盘活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二)多措并举。坚持“用、售、租、融”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盘活处置效益。一是积极配合中央在湘单位资产盘活。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审计署特派办将4.3万㎡、原值9300万元的2处老办公楼及金辉酒店无偿划转地方,统筹解决了中央驻湘媒体、省工信事务中心等7家单位办公场所问题,长沙海关将所属株洲海关7000㎡的办公楼无偿划转地方,解决了株洲市3个正处级单位110人办公用房问题,在推动闲置资产无偿划转、调剂等方面作出良好示范。二是积极促成法检司系统闲置资产无偿划转移交属地政府,涉及房屋面积4.7万㎡、土地面积5.27万㎡。三是积极探索闲置监区土地资产盘活新模式,将岳阳监狱、津市监狱等洞庭湖区监狱闲置土地整理恢复为耕地,纳入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统筹推进。
(三)盘活成果。一是闲置资产盘活。湖南省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三年以来,全省盘活收益总规模超3000亿元。2024年,通过调剂、划转、置换等方式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价值约83亿元,通过出租、转让、对价化债等国有资产盘活和资金增值实现现金收益39亿元,累计盘活闲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价值约130亿元,实现“三资”收益近50亿元。特别在土地资产盘活方面,省自然资源厅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邵阳监狱、省委政法委省法制教育中心等49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名下98宗土地资产制定了处置方案,共盘活土地面积约3700亩。二是积极处理遗留问题。2024年,为切实推进闲置监区盘活,经与当地政府多次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并经省监狱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将原邵东监狱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等国有资产整体无偿移交邵东市人民政府;拟将原龙溪、春陵监狱留守处资产由新邵县、桂阳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
二、当前困难及原因分析
当前,跨层级调剂利用闲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已在局部有所突破,但距离大面积推广、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资产盘活方式还存在诸多困难:客观方面,主要是跨层级资产管理和使用主体多元,各层级政策不一、耗时长、环节多、程序复杂。主观方面,缺乏激励评价机制,而且少数单位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及利益藩篱,盘活资产积极性不高,怕丢资产、怕担责、怕繁琐,闲置资产跨层级盘活工作举步维艰。
(一)资产地理位置局限,整体盘活难。一是地处偏远资产。主要是垂管部门在乡镇一级管理的单位,或因特殊职责设置在偏远山区、水系的单位,资产总体量大、个体参差不齐、行业专属性强。二是点状分布资产。此类资产通常位于老城区核心地段,使用价值高,难以发挥集成作用,以小面积土地、1-2层房产、车位资产为主。
(二)不具备市场化处置条件,遗留问题多。部分闲置国有资产历时久远,多为上个世纪形成,未规范报建、未办理产权、关键资料缺失,导致主体多元、利益纠葛、情况错综复杂,有的还存在人员包袱、已向银行抵押、消防安全隐患等历史遗留问题,需投入较多人力、物力、财力盘活,法检司系统资产此类情形尤为突出。
(三)单宗资产盘活程序复杂,行政成本高。由于跨层级资产管理和使用主体更为多元,存在政策不一、信息壁垒、程序复杂,统筹协调难度大等堵点,导致资产跨层级处置利用耗时长、环节多、成本高,加之缺乏刚性要求、明确路径和激励措施,被动闲置。
(四)废弃监区遗留问题较多,协调难度大。我省监狱系统从“十五”规划开始,逐步搬迁合并了原邵阳、娄底、郴州、怀化4所监狱,收缩了网岭、岳阳、津市、茶陵4所原农场单位分散关押点,由于监区闲置时间较长、历史遗留问题较为复杂,部分监区土地还存在被当地政府违规侵占的情况,与当地政府协商难度较大,盘活进度缓慢。
三、应对举措
(一)打通跨层级调剂信息通道,有效撮合供需信息。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益,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打通跨层级资产调剂共享信息通道,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根据《关于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的通知》(财资〔2024〕17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省财政厅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板块建立湖南省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调剂共享功能,实现全国资产调剂共享信息的汇聚和发布。湖南省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拟于2025年5月31日前上线运行,实现全省资产调剂共享信息向平台汇聚。平台设置调剂广场、共享广场、需求广场功能,分别查询可调剂资产信息、可共享资产信息、单位提出的资产调剂共享需求,有效撮合供需双方信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可调剂共享资产盘点和供需信息发布;省财政厅负责汇聚全省平台的资产调剂共享信息并推送到财政部,同时,获取中央和其他省份的资产调剂共享信息到平台。
(二)深入推进盘活闲置资产存量,用好用足现行政策。一是对于省直单位在长沙以外资产和乡镇范围内的低效闲置资产,一方面要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加快盘活;另一方面要联合省级相关职能部门与市州县区地方政府加强统筹规划,创新盘活方式,简化审批流程,加大推进盘活力度。二是根据《监狱建设标准》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戒毒系统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对于适合改做耕地的废弃土地资产,在预留适当建设用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耕地复垦、异地占补平衡方式盘活。
(三)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协同推进中央在湘资产盘活。目前,中央在湘单位如税务、国安等,有大量房屋、土地资产闲置。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和资产关联单位,加强与上级垂管部门和财政部、国管局汇报对接,争取从地方政府、中央在湘单位现有闲置资产中分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急需调剂利用的、条件基本成熟的闲置资产,探索建立央地资产“三跨”盘活长效机制,实现“中央、省直到地方”和“地方到中央、省直”的闲置国有资产双向调剂使用。
(四)优化“三纳入一结合”机制,促进降本增效。强化改革激励约束,提高盘活工作积极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最大限度挖潜增效,优化资产盘活“三纳入一结合”机制,即:将闲置低效资产盘活情况纳入审计、巡视监督内容;纳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前置审核内容;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范围;资产盘活与财会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有机结合。借助人大、巡视、审计、纪检、财会监督力量,更科学准确评估成效、发现反馈问题,形成正向激励与整改约束,促进规范管理与降本增效,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指导力度,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职能部门,按照“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的盘活思路,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朱利平
联系电话:0731-85165180,手机号码:13974818846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41001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提案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