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47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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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6-07-1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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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令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持湖南“五小工程”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综合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修订基金管理办法,拓展资金使用范围的建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一项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公益基金,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生命的“绿色通道”和“救命钱”。2021年12月修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银保监会、公安部、卫健委、农业农村部令第107号)是全国救助基金管理使用的纲领性文件,第二条明确指出“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第十四条规定了可使用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三种情形,即“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五小工程”建设不在救助基金支出范围,目前全国其他省份也没有将救助基金直接用于“五小工程”建设的做法。综上,我省目前尚不能将“五小工程”建设列入救助基金支出范围。后续,我厅将综合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财政部、公安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研究将“五小工程”建设纳入基金使用范围的可行性。

二、关于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强化精准投放效能的建议

2024年,我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攻坚消薄”行动,全年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2.6万公里,安排国省补助资金约26亿元,重点治理了一批急弯陡路、临水临崖、穿村过镇、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有效提升了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按照《湖南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6〕5号)文件要求,省公安厅已组织市州、县市区对全省农村公路急弯、临崖、连续下坡、穿村镇、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路线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项目库。后续将结合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规模和项目成熟程度,继续支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完善护栏、标志标线、警示桩、减速设施、市县诱导设施等安全设施。

三、关于强化协同联动机制,发挥保险专业优势的建议

在救助基金管理过程中,我厅一直高度重视部门协同联动。2022年,我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等六部门印发了《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细则》(湘财金〔2022〕66号),明确了财政、公安、卫健等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实际工作中,我厅牵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基金管理信息共享、问题共商、风险共治,提升工作合力。同时,去年以来,我省开展救助基金管理模式改革,全面推行“政府主导、保险公司受托运营”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推动基金救助覆盖面持续扩大、办理时效显著提升、追偿回款比例大幅增长,救助基金“救急扶困、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彰显。

四、关于构建多元保障体系,确保工程长效运行的建议

公共资金投入方面,省交通厅正积极向交通部等国家部委汇报衔接,争取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奖补资金,力争到2027年底新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精细化提升5000公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对符合条件的“五小工程”相关建设项目,将指导地方结合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养护工程、事故多发路段治理等渠道统筹推进,督促市县结合自身财力情况,将“五小工程”建设资金需求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或相关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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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职务:陈理,省财政厅金融处处长。

联系电话:0731-85165798。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410015。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47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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