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7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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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6-07-14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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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怀化率先制定粮食种植收入保险实施细则,破解国家政策落地难题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湖南金融监管局、怀化市政府等有关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粮食种植保险取得了长足发展,多层级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程度持续提升,保险产品日趋丰富,农民获得感不断增强。2025年,我省粮食种植保险为503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52亿元,支付赔款11.9亿元,受益农户达19.5万户次。

一、关于授予怀化“全省粮食种植收入保险创新试点市”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45号),自2024年起,我省已全面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其中,水稻保险保额最高提升至1100元/亩,玉米保额提升至850元/亩,费率统一降至4%,农户仅需自担20%保费,财政补贴80%,保障力度和实惠程度显著提升。按照“完全成本保险与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均原则上不高于相应品种产值的80%”的政策要求,鉴于水稻具有国家收储机制、价格波动较小,目前我省仅适用完全成本保险。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显示,湖南粮食产量已连续多年稳定在600亿斤以上,水稻产值估算在1200—1500元/亩之间,我省现行保障水平较高。鉴于收入保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下一步,我厅将协同省农业农村厅、湖南金融监管局,和怀化市相关部门等,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对收入保险的相关研究。通过组织开展水稻收入保险专项调研,进一步摸清水稻价格、产量等风险因子波动情况,科学论证政策的启动条件与产品设计要点,为推进收入保险政策做好充分准备。

二、关于构建多方参与工作推进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湖南金融监管局着力加强制度设计,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不断提升农险服务质效。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湖南财产保险业气象灾害风险减量服务的通知》《湖南省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率先构建气象灾害防护省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应对、金融监管督促指导、保险机构主动作为的四方工作格局。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湖南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怀化市农业保险相关工作指导,为全省完善农险工作协同机制积累经验。

三、关于聚焦“实施细则核心环节”开展系统性创新

在产量核定机制方面,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各保险机构加强与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调,联合农技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制定完善重要保险标的产量基准参考值和损失鉴定技术标准。

在数据共享平台方面,湖南金融监管局指导主要农险经营保险机构与省气象服务中心共同搭建气象预警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服务与灾害数据的深度融合。指导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梳理辖内14个市州近10年的农险数据、灾害数据,绘制《湖南省农林业保险风险区划地图》,为各农险经营公司合理制定保险费率和风险管理策略,建立健全科学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提供参考依据。省农业农村厅依托“湖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初步构建了水稻面积数据平台。同时今年将配合气象部门开展作物生产普查,对水稻种植成本、产量、灾害风险等进行全面普查,为保险精算提供支撑。

在财政补贴分担机制方面,我们已印发实施《关于降低农业保险费率进一步做好全省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保险机构在15个重点帮扶县开展政策性农险时费率下浮10%,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再下浮10%—30%,切实减轻困难群体负担。同时,印发《关于调整优化水稻种植散户投保方式和保费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水稻种植散户可免交普惠基本险自缴保费,进一步降低了小农户的参保门槛。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数据共享,推动产量核定、损失鉴定等标准的规范统一,为创新险种精准精算提供支撑。同时,持续跟踪现有差异化补贴政策执行效果,指导市县合理确定财政分担比例,确保政策可持续、基层可承受。

感谢您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财政厅金融处陈理

联系电话:0731-85165798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410015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7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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