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51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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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6-07-14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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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对消费贷款及服务业经营主体给予省级财政贴息政策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省商务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5年8月,中央出台个人消费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初期仅将全国性商业银行列为经办银行。考虑到湖南银行等省内法人银行扎根地方、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主力军作用,以及进一步拓宽政策覆盖面、提振区域消费与服务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我厅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等部门多次向上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将我省地方法人银行纳入中央贴息政策实施范围。经过多方努力,财政部采纳了我省建议。2026年1月,财政部等部委印发优化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文件,明确将湖南银行等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纳入中央财政贴息经办银行范畴。自此,省内上述银行发放的合规个人消费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均可依规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扶持。

按照中央统一工作规则,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行“机构核验、直接让利、据实结算”的工作流程:由经办银行对贷款主体资质、贷款用途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全流程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在计息环节直接抵扣对应贴息金额,实现市场主体免申即享;经办银行定期向财政部门申报贴息资金,财政部门按规定据实结算,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资金规范使用。

下一步,我省将研究出台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放大政策协同效应。一方面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保费补贴政策,落实担保降费让利与担保费补贴机制,强化对服务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支持;另一方面完善银行激励约束机制,在省级财政资金存放、政策成效评价等方面,对个人消费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投放成效突出的银行予以倾斜,引导包括湖南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提升服务质效,更好助力消费提振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财政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6月22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财政厅金融处陈理

联系电话:0731-85165798,手机号码:15007318989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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