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59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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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6-07-14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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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湖南省政府赴澳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拓宽政府融资渠道的建议提案》收悉,提案对拓宽我省融资渠道,推进金融创新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参考价值。经认真研究,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政府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财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优化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一是发行金额破新高。2025年我省发行政府债券4547.49亿元(含新增债券1801.65亿元,再融资债券2745.84亿元),较2024年(4252.8亿元)增长7%。二是发行成本创新低。我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科学研判债市动态,踩准发行节点,差异化定价策略等措施降低发行利率,2025年发行政府债券加权平均利率为1.91%,较2024年下降35个基点,为中部六省最低。三是发行节奏更灵活。充分利用我省作为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省份契机,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轻重缓急、资金需求,灵活安排发行,2025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2次、43只,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二、对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中央已明确地方政府不得对外发行政府债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不得对外举债和进行信用评级的通知》规定,“地方政府无权对外举债”“发行境外外币债券属于借用国际商业贷款范畴,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即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必须有国家计委批准的借款指标,纳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

(二)目前仅广东等三省(市)经中央同意试点发行境外政府债券。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对位于广东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在境外上市、发债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授权“深圳市在国家核定地方债额度内自主发行。创新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允许深圳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经国务院同意的《海南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商资发2021年第64号)规定,“允许海南省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目前,我省暂未获得中央支持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下一步,我们将夯实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基础,做好境外发债政策研究,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积极对接中央有关部委,争取将湖南纳入境外发行政府债券试点范围,推进湖南省赴澳门发行政府债券事宜,有效拓宽政府融资渠道。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钟晖,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0731-85165287。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410015。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59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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