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厅务会议专题研究申报省政府2012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有关事项
11月2日下午,李友志厅长主持召开厅务会议,研究申报省政府2012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有关事项。
会议认真审查了《湖南省实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作为修订出台项目及《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作为调研项目的申报材料,就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研究审定。
会议认为,《湖南省实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出台以来,为加强我省财政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财政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上位法的修订调整,《湖南省实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财政管理的需要,有些内容已与上位法的某些规定产生冲突。对《湖南省实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既是健全财政管理职能、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
会议决定,将《湖南省实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规定》和《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申报为2012年修订出台项目;将《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申报为2012年立法调研项目。
会议要求,税政法规处应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编制省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湘政法发[2011]24号)要求,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尽快向省政府法制办申报,并会同相关处室单位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立法的起草、调研、论证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