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部门2013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现将《湖南省财政部门2013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南省财政部门2013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安排
湖南省财政厅
附件: 湖南省财政部门2013年度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安排 2013年,全省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财政部门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财政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推动“法治湖南”和“法治财政”建设。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重法制建设,深入推进财政立法工作 (一)积极参与国家财政立法 配合财政部做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修订工作。 (二)加快推进地方财政立法 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湖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推动《办法》及其配套的具体工作制度尽快出台;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 (三)配合开展规章清理工作 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我省财政规章和有关规章中涉及财政条款的清理工作。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强化普法教育,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扎实开展各类培训 1、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通过厅(局)务会议前学法、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提升我省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 2、适时开展法制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厅法制联络员和市州、县级财政部门法制工作者,开展新出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文书审查、国家赔偿费用审核支付等法制工作实务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3、组织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培训。以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等形式,及时组织全省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六五”期间新出台的法规制度和常用财政法规。 (二)拓宽财政法规宣传阵地 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六五”普法专栏,督促厅内各处室、单位和各市州、县级财政部门及时报送财政法制工作信息,全面展示全省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动态和成果。 (三)推广使用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 按照省普法办要求,推广使用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终端,实现普法教育及考试的无纸化,进一步方便干部职工学法。 (四)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查 采取各地自查、省厅抽查或省厅组织市州交叉检查的形式,开展财政“六五”普法中期督查,督促“六五”普法规划落实,为完成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奠定基础。 三、加强执法监督,不断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财政执法质量建设 编印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二)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湖南省财政行政处理处罚案件审理审查决定办法》的执行情况为重点,组织市州、部分县级财政部门执法机构和法制监督机构人员交叉评查,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三)规范财政行政复议工作 制定贯彻《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不断完善财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 四、推进示范点建设,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机制 (一)探索制定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要求和我省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制定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 (二)贯彻实施《湖南省财政厅法制联络员工作制度》 强化厅法制联络员队伍培训、教育及激励措施,年底开展厅法制联络员总结表彰。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制定财政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文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机制、听证事项标准、听证会程序等;按规定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 (四)继续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规范管理 抓紧制定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财政项目资金专家评审,提高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对省级专项资金全部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审核关口前移,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五)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谋划、稳步推进预算公开,2013年新增公开22家省直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新增公开24项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共计公开9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