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贯彻〈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05月17日 09:08 【字体:

 

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05号)要求,我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应于201312月基本完成。现将《湖南省财政厅贯彻〈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参照本实施方案,按照本级政府要求,制定自身贯彻《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并主动公开。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贯彻《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湖南省财政厅    

    2013515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贯彻〈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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