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贯彻〈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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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年05月17日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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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05号)要求,我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应于2013年12月基本完成。现将《湖南省财政厅贯彻〈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参照本实施方案,按照本级政府要求,制定自身贯彻《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并主动公开。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贯彻《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湖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