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2020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安排》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0:38 【字体:

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现将《湖南省财政厅2020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2020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安排

湖南省财政厅

2020428

附件

湖南省财政厅2020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安排

20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我厅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论述,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湖南省委⠼/span>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和《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财法〔20165号)、《湖南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湘财法〔20167号)、《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法〔20204号)有关要求,围绕省委建设法治湖南总体部署以及法治财政建设目标任务,完善财政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和管理规范,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一)参与国家财税立法。主动对接国家财税立法计划进程,积极参与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会计法(修订)、注册会计师法(修订)等国家财税法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财政规章的立法调查研究工作。

(二)推动地方财税立法。全面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资源税省级配套立法的审议、审查工作,年内推动《关于湖南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出台实施。同时,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地方立法项目涉及财税条款的审核协调论证工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湘财法〔20192号)的规定,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程序和效力管理。结合电子财政建设,优化内网规范性文件管理模块,提升督办、清理、分析统计等文件管理效能。

(四)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举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提升审查工作水平。根据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存量措施清理工作。同时严格审查标准,做好新出台文件的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权力运行监督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抓紧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配套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出台;积极对接财政部和省司法厅,修订财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文书格式;通过执法案卷评查、法律审核意见书、典型情况通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确保执法行为符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要求。

)规范复议应诉工作。修订《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完善厅内部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流程,强化案涉相关处室责任,发挥业务处室和法制机构两个积极性,依法妥善处理案涉纠纷。探索采取编制典型案例分析、组织案例分析研讨会等形式,及时进行法律风险预警和提示,发挥层级监督和指导效能。

(三)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湘财法〔20195号),理顺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和形式。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稳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内部控制与内部监督。全面完成厅机关内控制度修订。继续开展对厅内各处室单位业务工作的内控风险评价。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和日常管理,落实内控风险事件统计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考评和内控联络员考核机制。推动内控信息化建设,提高内控防范风险的作用和效率。建立完善内部监督与内控考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成果运用。

、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促进全省财政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提高全省财政干部的宪法和法律意识。继续加强对《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学习财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掌握领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要求。

(二)开展重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年度内至少开展两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根据国家税收立法以及我省配套立法进度,开展资源税法等税法重点宣传。开展《公务员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等新出台法律培训开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新修订规章宣讲。开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严格落实“一计划两清单”。在行政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主动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释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

(四)做好“七五”普法考核验收。按照财政部、省司法厅部署,对照财政部和我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及全省财政“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收计分标准,组织做好全省财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四、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和管理规范

(一)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紧跟中央改革步伐,力争基本完成主要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大幅压减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和资金分配权。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加强对困难地区的帮扶支持,防止出现“三保”风险。研究完善财政省直管县体制机制,调动省市县三级积极性。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项目支出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将所有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提请省人代会审查。出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严格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及政策调整挂钩,逐步实现省级专项资金全覆盖。建立健全财政审计联动机制,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与人大、纪检监察等部门信息共享。

(三)落实减税降费和税制改革部署。全面落实中央今年新出台减税降费措施,实质性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完善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认真做好效果监测和总结评估。跟踪中央部分品目消费税下划地方改革进展,提前做好预案。

加快推进其他重点改革。健全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绩效考评等一揽子制度办法,更好地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开展政府资产负债管理试点。全面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建立并完善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出台办案成本补偿办法。规范推进PPP和政府购买服务,实行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统一管理。强化投资评审事前控制,完善部门预算评审制度,健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继续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持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

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加大预算管理监督力度,全力配合省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监管,开展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落实情况,会计和资产评估等专项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的监督检查。

(九)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全省“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做好我厅政务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和规范财政政务服务。继续积极开展涉企政策清理、证明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2020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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